性侵爛醉女同事被判監 桃園男以子女過多提上訴

201805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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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OL醉酒後慘遭男同事性侵。(資料圖片)
桃園一名女白領前年與同事聚會時飲酒,卻喝到不醒人事。她後來在睡夢中,突然感覺到下體「熱熱的」,睜開眼竟看到平時「溫文儒雅」的李姓男同事竟正在侵犯她,頓時嚇得花容失色,奪門而出。涉案的李男因妨害性自主罪成,一審被判囚3年2個月,他認為判刑太重,上訴至高院後最終敗訴,合議庭裁定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受害人小晴2016年與3名同事飲酒,她不勝酒力,最後醉倒床上,其中兩名同事先行離開,留下李男與小晴獨處一室。李男見小晴酒醉熟睡,動了色心,親吻對方臉頰、嘴巴,再慢慢脫去衣物,以手指侵犯得逞。
小晴在睡夢間感到「下面」不適,一睜開眼睛只見李男正猥褻、性侵她,氣得喝斥李男,並逃離現場,隨後向另一名男同事求救,再往警局報案。李男坦承一時衝動才做出獸行,一審被桃園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監3年2月。
李男後來提出減刑,理由除了「性侵持續不久」、「無前科」等之外,還有「子女過多」,但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時認定,由於雙方未和解,且「子女眾多」不構成減刑的依據,最終駁回其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