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狗狗攔路乞錢 夜市無良攤販:我犯咩法?

201805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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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施狗被狗主帶到路中央乞錢。(網上圖片)
台灣有網民在Facebook專頁「爆料公社」發文稱,自己在台中一中夜市逛街時,發現西施狗被人帶到路中央,身前放有膠兜及寫上「我肚子餓餓!晚餐要自己賺!」的紙條;涉事的男女則在路邊擺檔賣飾物,等膠兜裝滿硬幣後就出來收錢。他看不過眼報警,惟該對男女卻理直氣壯稱沒有犯法,行為令人側目。台中動保處周日(20日)表示,初步證實狗主應無直接傷害動物行為,將追蹤狗隻的生活環境,以及了解狗主是否有負起飼養責任。
發文者表示,該對男女將西施狗放到路中間,命令牠在原地乞討後,再雙雙坐在旁邊觀察,還不時走出來假扮路人,往兜內投錢以引起途人同情心。他不齒兩人濫用社會同情心賺錢,決定報警。惟警察到場時,男子卻堅持沒有犯法,反出言挑釁:「我有犯法嗎?你開單啊!來啊來啊!」發文者當時用手機拍低過程,亦遭到對方大罵:「我知道你在拍,你是那(哪)一攤的啦?」。
發文者呼籲,若網民在一中街看到同樣的行乞手法,千萬不要上當,「讓這種人渣濫用我們的同情心!」網民都紛紛留言狠批該對男生缺乏同情心,直斥他們根本在虐待動物,「太誇張,狗狗不是這樣讓你利用的工具」、「這跟那些虐童後,再帶去行乞的有甚麼不同?」
動保處負責人表示,狗主的行為雖沒有直接傷害動物,當局後續將持續追蹤狗主是否有為狗隻提供適當、安全的生活環境及飼養管理,如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會先勸導飼主改善,若仍未改善,將依法裁罰;另也將稽查該西施犬有無完成寵物登記,及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如因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依法可開罰3000元(新台幣‧下同)以上、15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