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挑同志下手 台北男行騙全台偽造文書遭求重刑

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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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圖)依竊盜罪、偽造文書罪及詐欺罪起訴張男。(網上圖片)
台北一名前科纍纍的張姓男子,被控涉嫌誘騙全台多名男同志赴賓館休息,趁機竊取對方財物及證件後冒名盜刷。受害人事後報警,張男還以他人的證件冒名應訊逃避查緝。台北地檢署周一(4日)偵結案件,依4個竊盜罪、4個偽造文書罪、3個詐欺罪起訴張男,並以張為累犯,請求加重其刑。
檢警調查,30歲的張男涉有強盜、竊盜、侵佔、詐欺、脫逃等前科,經減刑後強盜部分應執行3年7個月,前年12月才刑滿出獄,
起訴書指出,去年12月,張男相約一名盧姓男子台南市某酒店休息,趁盧男洗澡時竊取對方的手機、銀包。同月22日,張男又與李姓男子約在台中市某賓館休息,以相同手法偷走對方手機及銀包。
今年1月,張男在台北市林森北路一家服飾店偷走宋姓女子的銀包,即到隔壁商店盜刷宋女信用卡7.74萬(新台幣.下同),購買2部iPHONE手機後再變賣。事後宋女報警,警方同月19日深夜約詢張男到案,張以先前偷來的李男證件冒名應訊,並在口供紙、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夜間訊問同意書等文件上冒簽李男署押。
6天後,張男再約楊姓男子在台北復興南路某賓館休息,趁機偷竊楊男手機及銀包後到忠孝東路一家電訊店,以楊的信用卡消費2.55萬,因交易失敗未得逞。張立即轉赴萬華區某金舖,再盜刷購買1650元的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