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偷食已婚女同事被捉姦 父親要賠2.6萬

201806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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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男與彭女偷情,結果被彭女丈夫「捉姦在床」。圖中並非當事人。(資料圖片)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17歲徐姓少年,早前在某餐廳打工時,戀上一名28歲彭姓女同事後,即使明知對方已婚,且其丈夫亦是同事,仍與彭女發生性行為。彭女的丈夫發現後,憤而起訴徐彭兩人通姦,連帶起訴徐的父親疏於管教,一同索償,結果法官判彭女、徐男及其父親均需賠償。
據了解,彭女的丈夫發現妻子出軌後,刻意按兵不動,直至去年3月23日凌晨確認徐彭兩人偷情後,才報警求助並「捉姦在床」。彭女的丈夫及後起訴妻子,法官近日依通姦罪判彭女3個月有期徒刑,而徐男則被少年法庭諭知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另彭女丈夫亦向妻子索償100萬(新台幣.下同,約26.3萬港元),同時以徐父疏於監督與管教為由,向徐男父子索償50萬元(約13.1萬港元)。雖然3人同向法官求情,惟法官認定,彭女和徐男侵害他人配偶權,均需賠償;而徐男因未滿20歲,故法定代理人要負連帶責任,最終判彭女需賠償20萬(約5.26萬港元),而徐父則需和兒子一同賠償10萬元(約2.63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