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中年漢忽遭公司資遣 法官為其取回公道

201806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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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桃園地院審理。(互聯網)
家住桃園的李先生擔任某大型柴油引擎公司的行銷經理10多年,月薪超過10萬新台幣(約2.62萬港元),惟去年忽遭公司資遣。由於該公司只資遣李先生一人,令他認為自己因年屆中年、薪資較高,被公司「歧視」,遂入稟法院,訴請雇傭關係存在。
該公司主張資遣有理,辯稱受全球政經變化負面影響,令4年來業務緊縮64%,員工減少18%,加上環保意識日增、排放法規嚴苛、品牌競爭等,令公司業績年年下滑,其中李先生所屬部門業績更狂減78%;由於李先生屬部門主管,加上缺乏其他適合職務安排,公司才不得已將他資遣,且於今年3月裁撤行銷部門。
惟桃園地院審理時翻查該公司財務報告,發現該公司2016年的營業毛利,與2015年數據相距不遠,整體營業狀況平穩,營業淨利甚至略高於前一年,難認為公司所稱「業務景縮」是否屬實。
另法官調查發現,該公司5年來員工總人數不變,卻只有李先生被資遣,認定公司做法違反合理及最後手段原則,判公司資遣經理無效,僱傭關係存在,公司得讓李先生復職,並給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