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舊衣:「依憲治國」的三大原則-楊彼得 資深時事評論人

20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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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習近平提出要堅持依憲治國。
習近平擔任總書記以來,已先後在2個重要公開場合強調「依憲治國」,國內知識界與輿論對他的這個表態持正面肯定態度,並充滿期待。但什麼叫「依憲治國」?習近平並沒有給出明確定義,表面上也沒有將「依憲治國」作為一個重大命題作出系統的理論闡述。這就使得這個概念具有較強的開放性,這也是人們充滿期待的原因所在。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習近平第一次強調:「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
今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習近平第二次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誤解」,也由此產生。早在9月3日,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中國傳媒研究計劃主任錢鋼在新加坡《聯合早報》發表文章,分析中共中央宣傳部編纂的《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不提習「依憲治國」講話的背景。文章說:「『依憲治國』,『依憲執政』,顯然令反憲政的人坐臥不寧。這些深紅話語的衞士,對當政者使用的淺紅話語同樣極度敏感,對任何稍有改革意味的詞語,都會竭力抗拒。」可以從中揣度,錢鋼先生認為「依憲治國」是一種「淺紅話語」。
這裏必須說明,所謂「依憲治國」並非習氏發明,而是近二十多年來中共一以貫之的論述。早在1999年,時任總書記江澤民就提出,講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首先是依據憲法治理國家、建設法制國家。2004年9月15日,時任總書記胡錦濤在首都各界紀念全國人大成立50周年大會上提出,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可以說,依憲治國其實是一種老生常談,從習近平口中說出,也就不存在什麼重要性。則《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一書提不提「依憲治國」講話,一種可能的確是想避免同「憲政」派形成唱和,也有可能中宣部真不認為「依憲治國」之說如何重要。
然則習近平所理解的「依憲治國」所指為何?其實習於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就是對「依憲治國」的系統闡述,雖然缺乏理論的邏輯周延性,但畢竟面面俱到地談了很多想法。乍聽起來,無非老生常談的政治話語。但我們必須承認,那就是習近平所理解的「依憲治國」,至少是他在現階段政治現實下的主張。
在這個重要講話中,習近平談到了他理解的「憲法確立的制度和原則」,包括「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國家的領導核心和指導思想,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愛國統一戰線,社會主義法制原則,民主集中製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由此推論,憲法內含三大原則:法治,民主、人權。
一般所謂「憲政」,即一套基於憲法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實踐,其要義一是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二是規範與限制政府權力。「依憲治國」,肯定也是要通過實施憲法來維護民主、人權、法治三大原則,但從中國「憲法確立的制度和原則」來看,其要義實際上是在一般「憲政」外增加了一條:中國共產黨是國家的領導核心。
也就是說,「依憲治國」有三大原則,用中共一個程式化論述就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此一論述在中共政治文件上也是一以貫之,比如十五大報告提出「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十六大報告則明確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在有關「依憲治國」的兩次講話中,習近平也繼承了這種論述。雖非專門用以闡釋「依憲治國」,但視之為「依憲治國」三大原則,是再恰當不過了。
現在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依憲治國」不是學界所討論的西式「憲政」,而是國內「社憲派」所謂社會主義憲政。國內受到很多人推崇的憲法學權威許崇德,其實就屬於「社憲派」。許崇德既提「依憲治國」又倡「憲政」,但他之所謂「憲政」和「依憲治國」,其實都是基於中國之「社會主義憲法」的政治。
「依憲治國」之不同於西式「憲政」的根本之處,就是它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為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規範與限制政府權力的一個前提。應當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保障民權、限制權力方面的努力與西方憲法並無太大差別,但當「黨的領導」成為一個憲法與「依憲治國」原則的時候,問題就變得複雜起來:如果有人反對黨的領導,其公民權利與自由就有可能變成一句空話大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