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看中國:我被拒入境因我是民間人士-麻生晴一郎 日本作家

20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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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前年曾在北京機場被拒絕入境,要坐原機返回東京。
2012年11月5日,我由東京坐上去北京的航班,降落在北京機場後,突然有兩個北京警察上機,把我帶到機場警察辦公室。後來被告知不准我入境,要坐原機返回東京。他們不告訴我被拒入境的理由。
當時正值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代表大會前夕,很多朋友告訴我可以像平時一樣入境,我也以爲是這樣,因此就去了。但是後來被拒入境,我還以爲就是與黨代會有關。
但是,2013年4月4日,我再試一試去中國大陸,先去香港,然後從羅湖口岸入境。在邊防檢查站,檢查人員用傳感機檢查我的護照,突然響了異音,幾個執法人員就跑着過來,把我帶到入境部門辦公室內。同樣後來被告知不准我入境,要走着回香港。我問他們被拒入境的理由,他們說「跟上次一樣。」,「那上次的理由是什麼?」,「不知道。」, 「什麼時候我可以再入境?」,「不知道。」。
他們告訴我的只是那時侯不准入境的事,沒給我提供其他信息。但兩次都被拒入境,使我明白了三個事。一是我被列入了被拒入境的黑名單;二是關於我被拒入境的信息是電子化,所以與入境的日期和地點無關,我就是不可以入境;三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再入境。
我一直關注中國草根的公民社會,在中國的城市和農村,跟從事草根NGO的公民交流。我接觸的人士裏也有受到本地警察介入的,當時我只是擔心我自己也會受到警察的監視,但我沒想到會被拒入境。目前去不了大陸的日本人很少。學者和作家裏,除了我以外,還有一位研究維吾爾的。我現在還想不出來我被拒入境的正當理由。我沒犯過罪。我在日本有時候還被叫「親中派」。後來有的人以我被拒入境的事實視我爲「中國的敵人」,但那是天大的誤會。
在上一次的稿件裏,我寫到在目前的中國,大家越來越難以做了什麼壞事而適用什麼罪的法治國家的思考方式,而只好以被適用了什麼罪而分析做了什麼壞事的人治國家的思考方式。因此,我只好以被拒入境的事實而分析我做了什麼壞事。目前在日本,有不少與我同樣或比我更大程度批判中國政府的日本人學者和作家,但是他們可以經常訪問中國。分析我和他們的不同點,我能明白我做了什麼壞事。我和他們有兩個不同點。(1)我不屬於媒體公司、研究機關等單位,只是一個個人。(2)我特別重視兩國之間的民間交流。可以說就因爲有這兩個不同點,就我一個人被拒入境。因此也可以說,我犯的「罪」算是「個人罪,民間人罪」。
我去不了大陸,當然感到很遺憾。我一直關注中國的草根社會,我的工作也跟中國關係很密切。對我來說,去不了中國,就像文學研究家不能看文學作品一樣。同時,中國官方對待我的做法讓我覺得:他們一點也不考慮一個民間人的權利和尊嚴,這讓我很失望。我常常被問什麼時候我可以再入境,但我無法回答,可能以後很長時間我都去不了。輕視一個民間人的權利和尊嚴的中國警察,他們很容易剝奪一個民間人的權利,但關於回覆被剝奪的權利的話,除了給他們帶來利益外,他們肯定不敢做那些麻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