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悅人生:孝道的省思──從《盂蘭盆經》說起-寬運法師 香港西方寺住持

201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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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子女者,一定要對父母盡孝,這是人子之責,是修學佛法的基礎。
農曆七月十五是盂蘭節,期間所舉行的「盂蘭盆法會」,佛教視之為全年最重要的法會,原因是盂蘭法節在佛教中的意義深遠,蘊涵慎終追遠的孝思之情,更包含了中國尊宗敬祖的傳統精神,非常值得後人提倡;因此,千百年來藉「盂蘭盆法會」超度歷代先靈的儀式,各地寺廟每年均盛行不絕。
一、盂蘭盆供與「孝親月」的起源
盂蘭盆供,出自《佛說盂蘭盆經》目連救母的典故。「盂蘭」是怎麼意思?以前有一個將軍去到一間寺院,他不懂「盂蘭」兩個字,於是就把「盂」字,讀成孟子的「孟」字。人家問他,那個寺廟在做什麼法會?他說,正在做「孟蘭法會」。當然是鬧出笑話了!
相信現在可能還是有人,弄不清楚,是「孟蘭」還是「盂蘭」。
在佛教裏,「盂蘭」為梵文,漢譯為「倒懸」;「盆」是用器。所以盂蘭法會的目的,就是為了「救倒懸」之苦。什麼是「倒懸」?就是一個人頭和腳倒轉過來,即腳和頭的方向反轉;試想這是多麼痛苦與難受,尤其是地獄及餓鬼道的眾生。因此,盂蘭法會的舉行,就是要超拔、救度十方一切受倒懸苦的眾生,令他們都能獲得解脫。
據《盂蘭盆經》所說,佛陀十大弟子之一的目犍連尊者,他在家時十分孝順自己的母親,出家之後非常精進的修行,因此很快便獲得了六種神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神足通、宿命通、漏盡通);得到神通以後,首先就想報答母親的恩德,於是用天眼一見,竟然看見已過身的母親墮落在餓鬼道中受苦,非常可憐,肚很大,咽喉很小,永遠都食不飽,瘦得皮骨連立,痛苦不堪。目犍連看見這種情形,心裏非常難過,痛哭流涕。於是就運用自己的神通力量,拿了一缽飯送去給母親吃;他的母親得到飯後,便用手遮住,恐怕被別人搶去,這個舉動正顯示過去慳貪的惡習未忘,所以當食物放到嘴裏的時候,馬上就變為火碳,無法食用。目連母親的慳貪,不只是這一兩世,而是多生多世,由於宿世業力的牽引,所以必須受到餓鬼道的報應。
目連看到母親如此受苦,心裏非常傷心難過,於是就哭泣著跑去請示佛陀,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救自己的母親呢?
佛慈悲地告訴他說:「你的母親罪根深植,已有五百世的慳貪,膠固難解。雖然你的孝順感天動地,且獲得六通,也無法解救你母親的苦難,必須靠十方眾僧威神之力才能得到解脫!每年由四月十五至七月十五日,是眾僧結夏安居日,不許遠行,應加緊靜修用功。到七月七月十五日這天,就是解夏日,也是佛歡喜日,亦是眾僧自恣日。所謂『自恣』,就是自己檢點,如發覺自己有過失,應對人陳露懺悔;如他人所舉,亦應對眾僧懺悔。當此之日,一切聖眾,個個精持律儀,身、口、意三業清淨,此時設齋供僧,功德最為殊勝!」
所以佛陀教目連在這天,「準備飯食、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世上最珍貴的食物都置於盂蘭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並將此功德迴向,你母親自然可得解脫。同時,還要迴向與你母親同在餓鬼道中的餓鬼,令他們也得以藉此離苦得樂。你這樣做的話,就可以獲無量功德,而且能救七世父母出離苦趣。」
目連即遵照佛陀的指示,在七月十五日設盆齋僧,他的母親,果然即於是日,仰仗眾僧威神之力,脫離餓鬼道之苦。
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目犍連尊者是從孝順自己的雙親,而擴展至孝敬天下的父母;他向佛陀請問:如何能令一切眾生,都能像他那樣超度自己的父母?所以佛陀就為我們留下了這個法門。這是本經發起的因緣,完全是目犍連尊者至孝的感召,所以這部經跟《地藏菩薩本願經》一樣,同是佛門的孝經。
「盂蘭盆法會」最早傳到中國,是在三國時的東吳,可謂歷史悠久。沿此,佛教界遂於每年農曆七月舉辦「盂蘭盆法會」供養三寶,祈願現世父母長壽多福、累世父母福樂無量。後來更將農曆七月定為孝親月、感恩月、吉祥月、歡喜月。
二、老人成為社會問題
然而,隨著社會科技的高速發展與經濟的發達,資源過盛,物慾充斥,社會病態也隨即日益增多,令人時有「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感歎;現實中確實存在不少不尊重、不孝順,甚至是遺棄老人的案例。在人口老化比例不斷上升的今天,這已成為現代社會的一大問題。
佛教是崇尚孝道的宗教,許多經典中都有對教道的闡述。在最接近原始佛說的《雜阿含經》中,就有佛陀教導為人子者應孝養父母的經文。如第8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只樹給孤獨園,時有年少婆羅門,名鬱多羅,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常如法行乞,持用供養父母,令得樂離苦。世尊,我作如是,為多福不?」佛告鬱多羅:「實有多福。所以者何?若有如法乞求,供養父母,令其安樂,除苦惱者,實有大福。」爾時,世尊即說偈言:「如汝於父母,恭敬修供養,現世名稱流,命終生天上。」佛說此經已,年少鬱多羅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經文雖短,卻非常完整,表明佛陀對少年婆羅門如法行乞、供養父母稱揚有加,極其讚成,以現世獲得美好名聲、命終之後得生天界的願景對他進行鼓勵,使他更加堅定不移地繼續孝養自己的父母。
再如第96經,敘述佛在舍衛城乞食途中,逢一老年婆羅門拄杖行乞,即與之交談,得知老年婆羅門為子娶妻之後,將家產悉數付與,自己已一無所有,因此只好家家行乞。佛就教他一首偈頌,要他回家為兒子念誦:
生子心歡喜,為子聚財物。亦為娉其妻,而自舍出家。
邊鄙田舍兒,違負於其父。人形羅刹心,棄捨於尊老。
老馬無復用,則奪其麩麥。兒少而父老,家家行乞食。
曲杖為最勝,非子為恩愛。為我防惡牛,免險地得安。
能卻兇暴狗,扶我暗處行。避深坑空井,草木棘刺林。
憑杖威力故,峙立不墮落。
經文大意就是說,棄父不養,雖具人形,實同獸心;有子如此,尚不如杖。此偈鞭笞不孝,淋漓盡致。老年婆羅門的兒子,聽到此首偈頌之後,果然大為感動,不僅將父親抱回家中,予以最好的供養,還非常恭敬地來到佛陀的所在,對佛陀表示誠摯的感謝,並願意虛心接受佛陀的教導。此類經典還有不少,均成為後世佛教僧眾發揮佛教孝道的、極好的思想資源。
三、佛說父母恩重難報
現今社會,人倫關係日漸疏離,不孝之風日盛。佛陀在《父母恩重難報經》中就指出世有不孝,「我觀眾生,雖紹人品,心行愚蒙,不思爹娘,有大恩德,不生恭敬,忘恩背義,無有仁慈。不孝不順。阿娘懷子,十月之中,起坐不安,如擎重擔;飲食不下,如長病人。月滿生時,受諸痛苦,須臾產出,恐已無常,如殺豬羊,血流遍地。受如是苦,生得兒身,咽苦吐甘,抱持養育,洗濯不淨,不憚劬勞;忍寒忍熱,不辭辛苦;乾處兒臥,濕處母眠;三年之中,飲母白血。……父母恩德,無量無邊,不孝之愆,卒難陳報。」
佛陀認為不孝不順是一種愚昧無知的鄙行,並且告誡弟子︰「不孝之人,身壞命終,墮於阿鼻無間地獄。」
佛陀親自向眾弟子宣講的這部《父母恩重難報經》,可以說是佛教闡揚孝道思想的代表經典。其中把母愛歸納十恩:
第一、懷胎守護恩,第二、臨產受苦恩,第三、生子忘憂恩,第四、咽苦吐甘恩,第五、迴乾就濕恩,第六、哺乳養育恩,第七、洗滌不淨恩,第八、遠行憶念恩,第九、深加體恤恩,第十、究竟憐愍恩。頌曰:父母恩深重,恩憐無歇時,起坐心相逐,近遙意與隨。母年一百歲,常憂八十兒,欲知恩愛斷,命盡始分離。」內容詳備,描繪生動,細膩感人。由此可知,父母的恩德,如天之高、地之厚、海之深。如此偉大、高尚而純粹的至恩至德,身為子女者,又怎能不去報答呢?
四、報父母恩的原則與方法
父母有生育、養育、教育之恩,可說是功德巍巍,在《父母恩重難報經》當中,曾以七種比喻來說明父母恩德深重,難以報答。
父母的恩德既然如此深重,我們應怎樣做才能算是「孝順」呢?佛教認為孝順有不同的層次:一般的人對父母甘旨奉養,只是小孝;功成名就,光宗耀祖,使父母光彩愉悅,是為中孝;引導父母趨向正信,遠離煩惱顛倒,永斷三途之苦,是為大孝;視三世一切眾生皆是我父我母,盡一切力量,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才是最無上的至孝。所以,克盡孝道,應該注意下列數項原則:
(一)孝順必須是長期的,不是一時的:父母以畢生心血、歲月,養育我們、教導我們、為我們辛勞奉獻,我們即使不能終身膝下承歡,也應該長期供養,使其無所缺乏,安享晚年。
(二)孝順必須是有實質的,不是表面的:孝順父母必須解決父母實際需要,不僅在衣、食、住、行上無虞匮乏,在生、老、病、死上有所依靠,還要給予父母精神上的和樂,心理上的慰藉。
(三)孝順必須是全面的,不是局部的:孝順應從自己的親人做起,然後本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精神,擴充到社會大眾,乃至無量無邊眾生。
以上是孝順父母的原則,下面是具體實行的方法:
一、精心奉養父母:佛陀在《忍辱經》中說︰「善之極莫大於孝,惡之極莫大於不孝。」還說︰「世若無佛,善侍父母即侍佛也。」把侍奉佛祖與侍奉父母等量齊觀,把孝道推崇到極致。佛陀指出︰「供養鬼神,不如孝養二親,二親最神也。」足見佛教對孝道的極大重視。《五分律》又說︰「當盡心盡壽供養父母,若不供養,必得重罪。」所以為人子女者,必須在父母健在之時,對他們精心奉養,把他們的起居飲食,照顧得宜,這是做人的基本責任。
二、為父母供養三寶、布施修福:佛陀在《孝子經》中教導我們,如果僅以滿足父母口腹耳目之需,甚至以兩肩荷負父母,周遊於四海,也非孝子之行。因此,除了善事父母、愛敬父母之外,還要認真抄寫和弘揚此經,讀誦此經。同時,更為父母供養三寶,為父母建寺、造塔,布施修福。如此才是真正的孝行。
三、引導父母捨惡行善、心向正法:佛陀在《孝子經》中說︰「供養父母不若勸父母為善去惡之旨。」就是說要勸導父母「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是最本質的孝敬。令父母皈依三寶、奉持五戒、處世常安、壽終之後生於天上等,才是報父母恩。
供給父母衣食等是世間之孝,以佛法開導父母是出世之孝,故《毘尼母經》卷二說︰「若父母貧苦,應先授三歸、五戒、十善,然後施與。以出世間之孝,無時而進,因父母生淨土,福壽不止,如恆河沙劫,是為大孝。」佛陀在《不可思議經》中說︰「飲食及財寶,未是能報父母恩;引導令向正法,便為報二親。」《毘耶那律》講「若父母無信,令起信心;若無戒,令住禁戒;若性慳,使行惠施;若無智慧,令起智慧。子能如是,方得曰報恩。」
四、為亡故父母超薦、迴向:父母已經過世,為人子女者要為父母亡靈超薦,使其脫離三塗之苦,不落餓鬼道,不墮地獄,不做畜生;令父母早生淨土,得證蓮位;同時更將自己所有善行功德迴向給他們,令他們得生善報,得到學佛修行的機會。以盡一片孝心。實踐孝親感恩的人不但能獲得善名美譽,連諸天也會為之感動,經云:「若有男女依母教,承順顏色不相違,一切災難盡消除,諸天擁護常安樂」。又云,若能孝養敬順父母,必能感得少得疾病,品行端正,聲名顯赫,富貴吉祥,受人敬仰等種種福報。
古德說:「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孝之極至,就是誠。只要有誠心,自然無事不辦。
結語、
綜上所述,佛經中在宣揚孝行的同時,更注重孝心,強調行和心的統一。蓮宗十三祖印光大師認為,若從世俗人倫的角度而言,為人子女者必須要以恭敬心孝養父母。大師說:「學佛一事,原須克盡人道,方可趨向。良以佛教,該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故於父言慈,於子言孝,各盡其人道之分,然後修出世之法。譬如欲修萬丈高樓,必先堅築地基,開通水道。則萬丈高樓,方可增修,且可永久不壞,若或地基不堅,必至未成而壞。」(《與丁福保書》)
大師以「修萬丈高樓」作比喻,來說明一個人若對父母不講孝道,即使修學佛法也是一事無成。此言甚善。為人子女者,一定要對父母盡孝,這是人子之責,是修學佛法的基礎。
而蓮宗八祖蓮池大師在《淄門崇行錄.孝親之行第四》中則說:「生養死葬,小孝也;生俾底豫,死俾流芳,大孝也;生導其正信,死薦其靈神,大孝之大孝也。」從佛教的觀點來看,孝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對父母盡孝養之道來說,使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有適當的照顧,沒有衣食住行的憂慮,滿足父母在物質上的基本需求。第二個層次是本身能夠立言、立德、立功,來光宗耀祖,使父母覺得有了自己的子女而榮耀,常常表現對父母尊敬和愛護,使父母在精神方面獲得快樂。第三個層次是對學佛的最終目標來說,使自己、父母、祖先徹底離開六道輪迴。
正如《佛說孝子經》中所言:「恩重於親乳哺之養無量之惠。若不能以三尊之至化其親者。雖為孝養猶為不孝。」所以如能使父母聞法得戒,修習三昧,成就無上菩提,最後獲得解脫,脫離生死輪迴的痛苦,這才是對父母恩的徹底報答,這才是真正的「圓滿大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