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樂女談:當「女權」成為敏感詞-趙思樂 女權主義媒體人

201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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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體制看來,婦女議題不是不可以談,但只能以黨的方式、用黨的話語、由黨來談。
青年女權行動派的新浪微博「女權行動派更好吃」又被封號了,微博申訴客服給出的理由是該微博「發布有害信息」。編輯張累累(化名)感到很冤,因為這個微博除了女權活動和女權文章就不發別的信息。
據張累累和伙伴的分析,惹禍的可能是最近發出的「廣州地鐵反性騷擾廣告眾籌」。雖然這個活動目前除了網絡眾籌廣告費以外沒有其他動作,但她們的一位朋友已因此被警察上門。
考慮到微博依然是難以捨棄的傳播陣地,張累累決定要再重新註冊賬號「女權行動派吃不完」。女權五姐妹被抓時,女權行動派間相互勉勵的話就是「女權行動派是抓不完的。」
但詭異的事發生在她嘗試重新註冊的時候,新浪提示「該暱稱不允許註冊」。張累累又嘗試了許多類似暱稱,都不允許註冊,最後她發現只要輸入了「女權」二字,就是不允許註冊。
張累累嘗試性地輸入「人權」,系統的提示是「該暱稱已被註冊」,她又在「人權」後面加上「行動派」三個字,系統提示就變成了一個綠色的小勾。
「『人權』可以談,為什麼『女權』就違規?」張累累問道。
新浪微博一直都是中國官方重點管治的網絡言論領域,此番「女權」成為註冊敏感詞,官方對「女權」採取的警惕和壓制可見一斑。
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在去年9月主持全球婦女峰會時才向世界宣稱:「沒有婦女,就沒有人類,就沒有社會……婦女權益是基本人權。」今年「女權」就遭遇越來越嚴密的封殺,可見應了希拉里在習近平演講時發出的推特:「shameless」。
但中國官方是不是「談女色變」呢?並不。
凡對中國政治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官方話語中不同詞彙的使用有著難以忽視的意涵,可以反映出對一個問題的態度。
習近平在全球婦女峰會的演講中,「婦女」出現了51次,「男女平等」出現11次,「婦女權益」和「婦女權利」分別出現了3次和2次,「女權」出現0次,「性別平等」出現0次。這說明什麼呢?還需從這些詞彙在中國政治和社會中的不同構建來透視。
「婦女」,是中國共產黨官方話語中最規範的對女人的稱呼。儘管中共歷史上不乏有一定先進思想的婦女工作者,她們注重婦女的主體性和公共地位,但總體而言,「婦女」在中共話語中有著次等的、對象化的、需要幫助的意涵。在中共早期擔任領導職務的丁玲,就對官方第一次派她去蘇聯出席活動是作為「婦女代表」並不樂意。
「男女平等」是1995年在北京舉行世界婦女大會後,作為「基本國策」寫進《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理論上應該是中國政府對婦女政策的基調,但如同「人權」、「法治」也寫進過重要文件一樣,即使在體制內部討論中,都會把領導人重提這些詞彙作為「進步」的象徵。
另外,「男女平等」這個說法也是相對落後的,因為首先現代社會對性別的認識已經遠遠超過「男」、「女」兩種,其次這個詞彙本身就有把「男」排在「女」前面的政治不正確。因此國際上已經普遍用「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來替換,而中國則屬於拒絕替換的國家之一,這其實隱含著中國官方拒絕承認同性戀、跨性別等性少數群體的平等地位。
如果承認女性仍處於弱勢的現實,要追求「男女平等」就需要引入「婦女權益」或「婦女權利」(women's rights)的概念,但在中國,官方是相當謹慎地使用這一概念的。比如,國務院的相應部門叫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而不是「權利委員會」。即使不得不使用,或一些專門部門願意使用,也會優先使用「權益」,而不是「權利」,比如《婦女權益保障法》,全國婦聯設有「權益部」。
這不得不使人聯想到,在承認不平等現實,以及實質提升婦女權利方面,中國官方持有拒斥態度。
值得一提的是,在反思毛時期被國家主義綁架的婦女形象過程中,中國知識分子界引入了「女性主義」這一概念。理論上它跟「女權主義」一樣是feminism的翻譯,但事實上在中國構建過程中,「女性主義」被賦予了「女性性魅力」、「女性特徵」、「母性」等性別化的本質主義和消費主義色彩,而且也弱化了權利概念,以減少對體制的挑戰性。這種構建的影響延續至今,不少女性精英會自稱更認可「女性主義」而不認可「女權主義」。
經過毛澤東時期,「婦女」這個概念已經被高度地政治化,與「勞動」、「無產階級」、「鐵姑娘」等話語或形象密切聯繫。因此文革以後,「婦女」這個詞被普遍地嫌棄,在市場和思潮推動下,被「女人」、「女性」、「女生」代替,這些詞彙也由此帶上了本質和消費色彩。
然而,「女性」話語的構建,本來以區別於體制為目的,但現在正在被體制收割。比如,全國婦聯的官方微博名叫「女性之聲」而不是「婦女之聲」;在當下官方意識形態訴諸傳統價值的情況下,傳統的「好女人」形象,也正在被用於社會維穩。
「女權主義」話語的出現,是非常近期的事。微博上的賬號「女權之聲」在2009年註冊時,在女權群體內部被稱為「女權主義在中國的出櫃」,這個賬號運轉至今。
相對於「女性主義」,「女權主義」在中國的構建過程中,更注重權利訴求,並有明顯的行動主義特徵,倡導通過女性主體的、由下而上的行動,推動權利平等的實現,參與者以青年女性為主。這些特徵決定著女權話語難以見容於體制。
但這不代表女權訴求完全不可能被體制收割,事實上也有過這樣的案例。2014年,由於廈門大學曝出博導性騷擾女學生事件,女權行動者迅速反應,發起了要求高校建立防性騷擾機制的行動,反響不俗。很快,教育部發出來了被稱為「紅七條」的《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其中有一條是「不得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
然而,「紅七條」禁止的前兩條行為是「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學生和學校合法權益的行為」以及「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可以說,「紅七條」主要是一個對高校教師加強控制的文件,只是參考了女權運動的呼聲以增強合法性。
而且教育部下達「紅七條」的行為有明顯的父權和專制色彩,與女權的訴求並不相符,也不見得真的能起到反性騷擾的效果——如同中國的法律,《刑法》總是在發揮作用,而《婦女權益保障法》則長期失效,體制只使用它想使用的規定。
對於這種「收割」,在現實環境下是難以避免的,只是女權運動需有所警惕,至少不將之作為自己的「成果」予以肯定,而應繼續以自己的方式推進自己的議題。事實上,當下中國的女權運動也正是如此前行。
總而言之,在體制看來,婦女議題不是不可以談,但只能以黨的方式、用黨的話語、由黨來談。在體制眼中,婦女的權利從來不屬於她們自身。所幸的是,中國的女權運動者在越來越明了這一現實的情況下,並未離開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