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悅人生:香港還有希望嗎?─民族尊嚴與文化自覺的省思-寬運法師 香港西方寺住持
201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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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需要佛教的輔助教化,佛教也需要政治的護持與弘傳。
我們都知道,立法會是香港最高的立法機關,職權包括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審核及通過財政預算、稅收和公共開支;以及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是一個體現香港立法機關莊嚴的地方。然而,近日有兩位年輕候任議員,進入議會之後,不但無視立法會的莊嚴,展示了寫有「HongKongisNotChina」的旗幟,恣意改變象徵對市民承諾的誓言,甚至在誓詞中說出侮辱中華民族的字詞——他們以英語進行宣誓,竟將「China」刻意讀成「Chi-na」(「支那」)。
這樣做不單是侮辱祖國,更嚴重的是,粗暴踐踏全球華人的尊嚴,勾起中華民族對日本侵華戰爭的傷痛。香港是自由民主之地,他們有權選擇不做中國人,但不能侮辱中國人,他們必須為自己的言論向中國人道歉,這是大是大非問題,不容半點含糊。可是二人堅持拒絕道歉,事件引發全城公憤。
侮辱祖國、悔辱港人公眾智慧
「支那」一詞,源於古代印度梵文चीन(cīna),與「震旦」同源,見於中國古代僧侶翻譯的佛經,意為「邊遠之地」或「思想之國」。在古代中國原無任何貶抑的意思。直至清末時期,「支那」仍屬中性詞語,當時的中國知識份子也使用「支那」、「支那人」的詞語。但自民國成立以後,中國民間及官方開始不再接受「支那」的稱謂。1913年10月16日,中國駐日代理公使奉中國政府訓令拜訪日方官員,要求廢除「支那共和國」一稱,改稱中國自主選擇的「中華民國」國號,中方民間亦有此要求,然而日方無視中方民眾及政府的要求,交涉未果(註1)。
在日本全面挑起侵華戰爭後,日本外務省開始追隨軍部稱呼中華民國為「支那」,此後「支那」被視為是一種種族歧視用語,是對中國人的貶抑。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1946年盟國最高司令部的調查認為「支那」稱謂含有貶意,要求日本政府不得在公文和公開場合使用該詞。同年日本政府接受當時中華民國政府的要求,在國內發布《關於迴避使用支那稱呼之事宜》,將所有「支那」用詞全部取締。教科書的戰時作品中的「支那」均一律改為「中國」(註2)。可見國際社會已公認「支那」是對中國的侮辱稱謂。
兩位香港年輕議員,雖曾接受過高等教育,卻無視普世價值,公然與文明為敵,竟可以在立法會神聖的宣誓儀式中,說出這種帶有民族歧視的字眼,實在令人難以理解及無法原諒。
社會評論指出,兩位議員宣誓時,公開宣示港獨立場,對《基本法》予以蔑視,如兩人帶著現有立場履行議員職務,定必打擊《基本法》權威;同時,兩人更可能會變本加厲利用立法會推動港獨。因此,取締兩人議員資格,是法律應有的正義及必須的鬥爭,即使過程可能有些麻煩,但愛港、護港力量亦在所不惜。
國家尊嚴與民族尊嚴的省思
兩位候任議員的辱華言論,引發全城熱議。在此,身為港人不得不對國家與民族的尊嚴,作深刻的省思。何謂「尊嚴」?「尊嚴」是一個人、一個國家和一個民族的標誌,也是當代華人文化中最有震撼力的聲音之一。因此,現代有學者指出:「尊嚴」依據主體可以區分為「個人尊嚴」、「國家尊嚴」和「民族尊嚴」三大類。這三者是辨證結合的有機整體,沒有無數個人的尊嚴,就沒有國家的尊嚴,沒有國家尊嚴就沒有整個民族的尊嚴。
「個人尊嚴」是一個人做人的內在價值、人格和精神等的綜合體現,經常以自尊自愛、尊重他人和被他人尊敬的形式表現出來。
「國家尊嚴」既是無數國民個人尊嚴的集體性凝結,又是國家保護公民基本生存的義務。
「民族尊嚴」則是民族成員全體的形象集中,又是這個民族倫理精神、道德品質和整體素質的生動再現。以下略作說明:
(一)個人尊嚴
每一個人的生活都和尊嚴密切相關,國家要保障民眾的尊嚴,保護人民享有憲法和法律給予的自由與受尊嚴的權力。
尊嚴不是一種恩賜和施捨,而是人民理所當然的權力與追求。人人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尊重他們的人格,使他們能夠有尊嚴的生活。尊嚴是與一個人品質、人格和價值觀密切相連的,人之所以成為人就是基本道德、價值觀念、人格品質和主題意識的總和。尊嚴不是歷史積澱下來的符號,而是現代普通人生活方式中皆需知道的常識。尊嚴要從小學生時代就開始教育、培養和建立,要使所有的學生都知道「自尊」是最具有魅力的品質。如果人們在成長中以不體面甚至有失尊嚴的方式獲得一種生存空間,失其人格,失信人際、就必然失去尊嚴的基礎,就會進一步惡化整個社會的發展生態。
這是任何個人都不能逾越的鐵律。現時兩位候任議員不成熟的行徑,所犯的正是上述的錯誤。因此,正確的國民教育,就是要讓我們每個人都知道,個人要有尊嚴,首先要做到自尊、自重和自愛,然後才能受到他人的尊重和後人的尊敬。個人尊嚴是個人的精神生命和道德生命的集中體現,是個人道德人格、品格和人生價值的彰顯。
我們必須清楚明白,國家公佈的法律全社會都必須遵守。而尊嚴教育必須滲透在國民教育中。我們要教育每一個學生,讓他們知道僅僅依靠金錢買不來幸福與快樂,更買不來人的尊嚴,唯有自律意識的生活才有尊嚴。因此,從文化邏輯上可以說,「尊嚴」與「尊重」是全體國民持久敬畏、堅守價值觀和秉承精神的有機結合體──一個沒有尊嚴的人,不可能成為被人尊重的國民。
(二)國家尊嚴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中國人一向具備「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愛國情懷,不甘於受到國際間任何的歧視或侮辱,但如何才能做得到呢?中國人改善國際形象的關鍵,終歸要靠自己國家政治清明、經濟繁榮、法治社會、民主權利、學術自由等,這才能贏得世界性的尊嚴與信譽。
國家作為道德的群體主體同樣擁有自己的尊嚴,代表著一個國家的立國精神和建國之旨。國家對人的尊嚴要有明確的承認,堅持以人為本,對人正當性、合理性有一種評價尺度。2012年6月中國政府發佈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明確指出「促進社會更加公正、和諧,努力使每一個社會成員生活的更有尊嚴、更加幸福」。
這是高度文明的見解與政策——沒有國家的尊嚴,國民自然也就沒有尊嚴;國家強大了,個人才會得到應有的尊嚴,才能保障基本的人格尊嚴。我國從改革開放以來注入了新的活力,從貧窮落後走向社會小康;從封閉愚昧走到自信開放;從備受欺凌走向獨立自主,現在不僅重返世界舞台的中心,而且贏得了國家的尊嚴。特別是我國認識到快速發展是為了保證人的生活更美好,為了提高國民在全球的尊嚴,要讓國家的榮譽和發展的成果與人民共享。中國不僅站起來了,也富裕起來了;不僅獨立了,也強大了。這是我們國家尊嚴的奠基。
尊嚴既是對自己高度認同的堅定,也是對別人高度包容的從容;尊嚴需要理性、科學的態度。歷史反復證明,一個國家是否強大,不僅體現在經濟領域,也體現在意識形態的文化層次上。一種文明的存在價值就在於它的國家文化地位,一個國家被世界尊敬的最高價值就在於它的文化被廣泛國際化。目前,偉大的中華民族的復興,正是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前行。
(三)民族尊嚴
什麼是「民族尊嚴」呢?我們如何堅定、鞏固我們的「民族尊嚴」呢?面對世界各國的經濟競爭、民族文化競爭;代表國家、民族的尊嚴之爭,也必然伴隨著政治、經濟、文化一起湧現;因此,我們必須以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民族自信」,著眼於提高民族素質和塑造高尚人格,培養中華民族的「精神貴族」,體現我們民族整體的尊嚴。
民族尊嚴表現為一個民族的價值追求和道德認同,每個愛惜自己民族尊嚴的成員,都有共同的價值觀;中華民族的尊嚴首先基於我們擁有綿延不斷的悠久歷史和燦爛輝煌的文化傳統,因為人類都生活在一定的歷史境遇之中,所以我們民族能借助於民族歷史和文化傳統創造性地面向未來,這也是我們民族對自己文化,長期保持的自信心、自尊心與自豪感。
中華民族一直提倡積極善良、陽光的心態;人類的天性不是鬥爭、欺騙和傷害,我們更選擇愛心、責任和善良。中華民族依靠自己特有的魅力向世界證明,匡扶誠信、知恩圖報、道德至上,都是我們自尊的美德基礎,我們中華民族擁有數千年文明的歷史積澱,有著自己不絕如縷、獨具特色的文化傳統,這是我們民族振興和文化發展的基石與起點,也是我們民族尊嚴的歷史財富與資本。
中華民族向世界展示的是什麼?首先應該就是尊嚴。文化交流不僅要走出去,更要走進去;而中國文化能否走出去、走進去,至要的關鍵決定於中國文化能否為世界提供一種普世性的中國價值;沒有民族尊嚴和道德目標的核心價值,文化就是一堆沒有靈魂與精神感染力的產品,就不可能贏得世界的尊重。
我們的民族是一個偉大的民族,有著自信、自強、自立的悠久優秀傳統;因此,中華民族要贏得尊嚴,首先民族每個成員要自尊,一旦民族尊嚴受到侵犯,有尊嚴意識的每個民族成員都會挺身而出,捍衛民族的尊嚴。尊嚴不是一個泛指名詞,而是一個表徵人類的動詞。尊嚴是一個人、一個國家和一個民族的標誌,更是凝聚民族的自信心與價值觀;沒有尊嚴的國家和民族無法形成強大持久的感召力,也無法贏得全世界的理解與尊重,更不會真正的崛起。(以上觀點,主要參考葛承雍《尊嚴凝聚民族 自信心與價值觀》一文。)
香港屬於國家民族的組成份子,港人與國內同胞,同為華夏兒女、炎黃子孫;長江、黃河是我們共同的母親;五千年燦爛文明,是我們攜手共同創造的。因此,當然不能容受任何人、任何辱華或分裂國家的行為、言論。
佛教的「仁王政治」思想與和諧社會
眾所周知,佛教是一個和平的宗教、愛國的宗教、入世的宗教。由於佛世時印度四姓階級造成了社會上極度不平等的現象。因此,偉大慈悲的佛陀,特別提倡民主,在教內實施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最大的特點就是「羯摩制度」——佛陀規定,一大範圍內的僧侶要以「六和敬」(身和共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為共住規約,捨棄一切出家前因社會地位不同而養成的階級觀念。凡僧中事皆要作法成辦,民主管理,即根據僧事的重要性採取全民公決或有限代表制來協商處置,這樣的議事形式有布薩、羯磨、滅諍、說法等四類,其中,羯摩是使生善滅惡的作法,行於授戒、說戒、懺悔、結界及各種僧事的處理。
同時,既然佛教是一個入世的宗教,必然是關心社會、關心人民。因此,佛教與政治間,可以說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係,政治需要佛教的輔助教化,佛教也需要政治的護持與弘傳。證諸歷史,佛教愈弘揚的時代,國運就愈昌隆;同理,國家富強、政治清明,佛教也才能興盛。
如何才能使我們的國家富強,社會安寧,人民安樂呢?佛陀心目中的理想政治是轉輪聖王的仁王之治,在《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中,佛陀為國王們提出許多如何為仁君聖王的治國之道,如頻婆娑羅王、波斯匿王、阿闍世王等,經常向佛陀請教治理國家的方法,佛陀都善巧地給予指引,譬如《中阿含.雨勢經》中記載了佛陀對政治的看法,其中提出了「七不衰法」;這七種方法是什麼呢?
一、經常聚集開會。
二、在會議中上下一心的共同處理大眾事務。
三、遵循既有的制度,不輕易更改。
四、尊崇照顧老人,借重耆老的經驗。
五、不侵犯婦女。
六、勤於維護既有的寺廟。
七、都能擁護供養阿羅漢聖者。
第一點要定期舉行議會,社會乃至生活中許多解決不了的事情,可以在會議上公開地提出,讓大家一起來討論,以尋求解決的方案。就好像出家人每次誦戒(這是「羯摩」法之一),主持儀式的具德長老首先就會問:「僧集否?」大眾回答說:「僧已集。」長老再問道:「和合否?」大眾同聲答道:「已和合。」接著還要「三番羯摩」,就是說,長老再三地徵求大家的意見,如是者三次,直至大家都完全沒有意見了,所要議論的事情才能一致通過。就好像現在議會上「三讀」通過的情形一樣。
所以第二點就是說,在定期的會議中,一切大小事務及問題,都能夠得到合理、合法的解決。這才是真正的「民主」。
而第三點是,大家必須遵循舊有的制度,不要輕易改變。既定的制度不要隨便更改,因更改了以後,人們無法適從,就容易做成混亂。
第四點就是要尊重老人、照顧老人,並借重他們的經驗。為什麼呢?就好像現在社會上很多人都到了七十歲、八十歲,多年來為社會貢獻出自己的才能或專業,如今年紀大了,可以用自己的經驗來教導、引導年輕人;所以我們要尊重老人、向老人學習、向老人借鏡。
第五點是不侵犯婦女,也就是尊重婦女。佛陀告訴我們,對婦女要尊重,不可輕視她們、傷害她們。這種平等的思想,早在二千多年前,佛陀就已經提出來了。
接著第六點就是,要定期維修、維護既有的寺廟。而最後一點,也就是第七點,要擁護供養阿羅漢聖者,即供養清淨的福田僧、修行人,讓他能夠安心的在寺廟裡修行、講法。因為寺廟就是信仰及講經弘法的中心,法師必須在這裡講經說法,接引更多人信佛、學佛,讓廣大善信都能夠受惠得益。
從以上佛教僧團的「六和敬」與「羯摩制度」,所體現的正是和合、無諍、民主、平等、自由的精神。而在「七不退法」中,我們可以看到,佛陀主張以議會制度,來推行民主法治,決定全民的利益。今日世界各國各院會等也經常召開會議,而二千六百多年前,佛陀早已灼灼有先見之明了。不過,出家以覺悟解脫為目的,以弘法利生為使命,也就是說「以出世精神,做入世事業」,因此,出家人雖議政而不參政,所說言詞,無非為捍衛國家、民族、社會與人民的利益。
結語、
綜上所述,從佛教的民主、平等思想與和合、無諍的僧團制度與「仁王政治」思想,我們可以看到佛教作為濟世利人的宗教,其所關心、關懷的不僅是出世間法,而更是世間法。如《華嚴經》第三十四〈入法界品〉中大光明王說:「我治國之道,在於使人民修心。」表示政治的崇高理想是在於使人民遵從正法,提升精神生活。而在《長部經》中說,懲罰並不能抑止暴行,反之,佛教倡議要芟除罪惡必須改善人民的經濟狀況,當人民都有了能夠賺到足夠收入的機會,就會感到心滿意足,無有恐怖憂慮,結果就國泰民安,罪行絕跡了。此外,在《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中,更廣泛論及與政治有關的課題;其中有逮捕罪犯的原則、消除戰爭的方法,徵收稅務及減免的標準,乃至轉輪王(執政者)所應具有的條件等等。
由此可見,針對政治問題佛教提出了以治人來治國的理論,更強調了從政者須具備道德與學問。這些義理與見解,為現代社會帶來了不少珍貴的啟示,很值得人們參考與學習。現今香港社會人心躁動,價值混亂,政治分歧,佛法的和合精神與德政思想,實在非常值參考與傚法。香港近年雖然出現一些社會亂象,但香港一向被稱為「福地」,它有獨特的文化氣息、生活環境與習慣;香港仍然是充滿希望的。身為香港人,我們應該好好地珍惜目前所擁有的一切,我們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環境中,只能添磚加瓦,不能有意無意的去搞獨立、搞分裂、搞破壞;即使對社會現況有不同的意見,但可以用理性包容的態度、在不影響社會安寧或公眾利益的前提下去表達訴求,而無須用激烈或極端的手段去爭辯、去抗議、去謾罵,造成社會的混亂、人心的不安。如此,對人對己又有何益處呢?三思!三思!三思!
註釋
註1:單冠初《中國官民反對日本對華「支那」蔑稱交涉始末》,上海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年5月第31卷第3期。
註2:澤圭一郎〈教科書登載的文學作品中「支那」變成了「中國」〉,《每日新聞》晚刊(日本),199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