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啓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 舊證仍可使用

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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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多個省市今日起發行電子來往台灣通行證。(網上圖片)
大陸多個省市今日起正式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全面受理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同時停止簽發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啟用後,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和貼紙簽注可繼續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申辦貼紙簽注。
大陸官媒報道,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是參照有關國際標準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內嵌非接觸式晶片,大小與大陸身份證相若,正面印有持證人個人資訊和證件簽發管理資訊等,背面則列印往來台灣的簽注資訊,並可重複擦寫,取代過往的貼紙簽注。
據報道,已年滿16周歲的申請人,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延長至10年,但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另外,申領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時,增加了採集持證人指紋訊息,而留存指紋的持證人在出入境時,可以按規定自助通關。新版通行證收費標準調整為每張100元,簽注收費標準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