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擬頒化妝品安全條例 擅自銷售分裝屬違法
201803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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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法制辦擬頒布《廣東省化妝品安全條例》。(資料圖片)
廣東省法制辦日前表示,當地擬頒布《廣東省化妝品安全條例》,並正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悉相關條例規定了網售化妝品須報以實名,而擅自銷售分裝和配製化妝品,則屬違法行為。
據悉該條例禁止銷售的化妝品共有14類,包括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或超出許可範圍生產的化妝品,化妝品經營者擅自分裝和配製的化妝品等。規定又明確表示,會將上述產品提供經營性服務或作為促銷贈品、有獎銷售活動獎品的,視同經營行為。
徵求意見稿又提到,違反該項規定者,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以及違法經營的化妝品;違法經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不足1千元(人民幣‧下同)的,並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千元以上者,並處貨值金額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意見稿還規定,網絡化妝品交易平台提供者應當對進入平台的化妝品經營者,作實名登記和經營資格審查。網絡化妝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如違反該項規定,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者則責令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