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副市長梁道行追加受賄罪成 加監半年兼罰款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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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副市長梁道行目前正在監獄服刑。(資料圖片)
前深圳副市長梁道行退休後被揭捲入多宗受賄案,2014年被廣東肇慶市中級法院判入獄10年、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27萬港元)。有內地傳媒周一(16日)報道,目前正在監獄服刑的梁道行,日前被檢察機關追加起訴受賄犯罪。肇慶中院日前就此項罪名判處其入獄1年半,並罰款10萬元(約12.7萬港元)。法院決定數罪並罰,判梁追加半年刑期。
檢方指新增的控罪,是針對梁道行在1994年至2011年間,利用其擔任深圳市寶安區委書記和深圳市副市長的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開辦醫院等方面為人提供幫助。梁道行多次收受對方賄賂,共計35萬人民幣、30萬港元、5000英鎊及10000歐元。
網上資料顯示,現年69歲的梁道行為廣東深圳人,曾任寶安區委常委、書記,南山區委書記等職。梁道行2002年2月獲任命為為深圳市副市長,9年後退休。據內地傳媒此前報道,梁的細女於2007年出嫁曷,他曾致電某公司負責人詢問樓盤情況,隨即獲贈一套住宅單位,並獲免除42萬元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