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女僱主一家4口 保母:二審維持判死亦願接受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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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煥晶不服上訴,二審在浙江省高院進行。(網上圖片)
浙江杭州保母縱火案周四(17日)上午9時在浙江省高級法院進行二審。女被告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隨後提出上訴,其家屬在二審時已為她委託新律師。她的代表律師表示,將盡可能站在莫女一方提供辯護,「被判處死刑的人變成死緩或者無期徒刑,是很有價值的事情」,「但結果怎麼樣目前還不好說」。法庭於下午17時20分宣布庭審結束,案件擇期宣判。莫煥晶強調事件的結果非其所願,請求給予從輕判決,又指若二審維持原判,她亦願意接受。
審判長在庭上概括莫煥晶上訴狀主要內容:一審認定莫女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引燃客廳梳化、窗簾等易燃物品及火災發生後即逃至室外,這與事實不符;一審量刑時未考慮物業和公安消防部門的責任;莫煥晶案發後在現場等候,第一次訊問即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一審量刑畸重,請求改判。
莫煥晶涉嫌縱火造成女僱主及其子女共4人死亡,案件今年2月9日在杭州中級法院一審,莫女當庭表示認罪,隨後被判處死刑、罰款1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26萬港元)。然而,在一審宣判後不久,她卻稱對判決不服,向法院提出上訴。
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仝宗錦和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吳鵬彬接受莫女家屬的委託,擔任其新的辯護人。吳鵬彬周三(16日)受訪時表示,會為莫煥晶爭取減刑,「一些案件,輿論越是有一種一邊倒的評論,也許你認真去撥開他的證據一層一層去看的話,往往會跟輿論略微會有一些區別。希望能夠比死刑更輕,不是說必須判處她死刑。對任何一個律師來講,這樣一個涉及到人命的案子能給她提供法律幫助,都是有意義的。」
在一審後得知莫煥晶上訴後,痛失妻子兒女的男僱主林生斌曾發微博聲討,表示「上第二次審判,只會讓各方的責任更彰顯於眾,也讓惡魔的罪孽更加深重。」他受訪時曾說,希望二審法院能夠堅持正義,罪犯早日伏誅。他的代理律師林杰周三表示,對於莫煥晶提出上訴並不意外,林生斌目前狀態平靜,最大的訴求依然是希望判處莫煥晶死刑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