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舊情人聯手賣「子」 雲南漢販賣嬰兒判囚5年

2018051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李男販賣嬰兒被判囚5年。(網上圖片)
福建龍岩市永定區法院日前公開審理一宗拐賣兒童案,李姓男子賣掉自己的「親生」兒子,最終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但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被拐賣的男嬰事後經親子鑑定,證實竟非李男親生。
來自雲南的李男因家境貧困,12歲便輟學,靠幫人打散工幫補家計。15歲那年,李男經親戚介紹認識住在了隔壁寨子村的小英,兩人互生情愫。李男之後很快通過家裏的長輩向小英家提親,但未料遭對方拒絕。
後來李男為了生活前往福建省龍海市打工,並於當地認識同鄉的王小花,其後就回鄉結婚生子。在第三名小孩出生後,李男獨自回到龍海打工。至2008年夏天,李男在福建與小英重遇,兩人愛火重燃,更遷往龍岩永定同居,並在一間啤酒廠打工。
同居兩個多月後,小英突然告訴李男已懷有身孕,李男遂建議小英墮胎。後來李男聽聞當地有人願意高價買男孩,於是就與小英商量,假如誕下男嬰便將其賣掉。小英後來順利誕下一名男嬰,並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最終同意以36999元人民幣將男嬰賣予一對趙姓夫婦。雙方簽定協議時,小英報上李男妻子的名字。趙姓夫婦抱走孩子後,小英便把其中6999元給了李男。惟一星期後,李男下班返家時發現小英不辭而別,手機亦無法接通。
案件在今年3月16日審結,李男因以非法獲利為目的販賣嬰兒,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罰款1萬元,並追繳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