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屍十命滅門奇冤 凶宅傳淒喊:幫我救個仔出去!

20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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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協和街建德大廈1975年發現9屍10命縱火案
觀塘1975年發生一宗恐怖縱火案!當時一個分租單位燒起大火,兩家9口因火煙封門,慘遭燒死。由於當時單位唯一出路的大門被反鎖,原本可用作逃生的窗戶亦於火警發生前被人釘封,各人無路可逃被監生燒死。有屍體被發現時手握單位大門鐵閘,亦有多具燒成焦炭的屍體堆疊房內,當中更包括一名年僅25歲的孕婦一屍兩命。事件中只有住在尾房的包租公能隻身逃出,雖然他一直否認縱火謀殺,但事發當日下午,卻離奇在觀塘警署外徘徊。9屍10命無辜枉死,揭發被街坊稱為「傻佬」、有非禮女租客前科的包租公,因向孕婦租客求愛不遂,最終要兩個家庭滅門陪葬。
鐵閘反鎖 兩家欲逃無從枉死
1975年3月8日凌晨約2時,的士司機路過觀塘協和街建德大廈,發現大火正在猛烈燃燒,有濃煙及火燄噴出並傳出爆炸聲,居民爭相疏散。的士司機急急響號示警,但着火單位卻了無反應。警員、消防員到場,嘗試開喉及以雲梯拯救被困的居民,最終在半小時後將火勢撲滅。
在消防人員抵達時,單位被燒至火光熊熊,並傳出刺鼻的火水味,但由於鐵閘被反鎖,消防員要燒焊破開大門才能入內撲救,火警撲滅後,只見單位內所有傢俬雜物已付之一炬,消防員在屋內共發現9具燒焦屍體,其中一名死者靠在被反鎖的大門鐵閘,相信是企圖逃走時無路可逃,被濃煙焗暈燒死。大廳牆邊亦發現數具被燒至捲曲的屍體。另外一堆屍體則困在房內,4名小童屍體在房中摟作一團,全部燒成焦炭。
逃生處被木板釘封 屋內有強烈火水氣味
事後警方封鎖現場調查,發現起火地點在廚房近梯口位置,警方更發現兩個火水罐;而政府化驗人員則在火場內檢獲若干已燒焦的「威士」破廢布,與及一些染有火水的木碎。而本來騎樓花籠可成火警單位的另一個逃生出口,但出事前卻被人用厚厚木板釘封。種種跡象顯示,是有人有預謀縱火,造成命案。
死者來自兩戶人,分別是44歲男子劉谷友及其35歲妻子黎秀芳,他倆的6歲兒子劉祖平及3歲女兒劉婉平,一家四口同住上址頭房。另一戶則是女死者黎秀芳30歲弟弟黎浩然與其25歲妻子麥瑞冰,兩人兩歲半長子黎展鵬、歲半幼子黎展洪及60歲岳母劉年一同遇難。事發後一度傳出兩名女死者均懷有身孕,造成9屍11命的慘劇,但最終確定只有麥瑞冰死時懷有4個月身孕,事故共造成9屍10命,兩家慘遭滅門。
包租公:「如果有屋冇人住,就放火將屋燒毁!」
兇案發生後街坊無不感到恐怖,有人直言在起火當晚上約9時,聽到事發單位傳出劇烈男女爭吵聲,有人聽到包租公揚言「如果有屋冇人住,就放火將屋燒毁!」不料5小時後,便發生了這宗兩個家庭滅門縱火慘劇。事後事發兇屋不時傳出有女子求救的叫喊聲,希望有人幫忙將稚子救出。
再返回事發當日的下午,成功隻身逃出火場的44歲包租公張炳(又名張平),離奇在觀塘警署外徘徊,未知是否籌謀自首贖罪,但就在他猶豫之際,被其中一名女死者親人發現他神態有異,於是發生爭吵,有人要張炳殺人填命,更雙雙糾纏入警署,最終警方拘捕張炳調查。
否認縱火 疑兇警署呼呼大睡
然而探員錄取口供時,張炳一直死口否認縱火,並在警署拘留所內呼呼大睡,警員束手無策。他一直對辦案人員堅稱,他逃離住所時,屋內經已燒起熊熊大火,並否認是他縱火。由於張炳被懷疑精神有問題,一度被送往青山醫院接受檢驗。基於張炳拒絕合作,調查人員最終只能憑環境證供進行調查,查明張炳是否與案有關。
張炳是一名紗廠工人,但只偶有上班,主要靠上址收租為收入。案發單位本是張炳母親物業,其母死後,將單位留給他。案發10多年前,張已有意結婚,但卻無從找到合適對象,因此一直希望靠出租單位親近女性。
癡戀不遂動殺機 兩家同陪葬
據鄰居指,因為張炳對女租客另有企圖,女租客多住不長便搬走,令上址租客一直川流不息,沒有人能長住。最長住客最多只租住三數個月,原因是不少住客的女兒經常被人非禮,有人甚至於深宵摸進房間內非禮女住客。更曾有一次,一名婦人想探訪住在單位的女兒,卻遭包租公拒諸門外,更斥責婦人為乞兒,由於張炳鮮有同人交談來往,因此被住客稱為「傻佬」。
據死者家屬指,遭滅門的兩戶家人,是於事發前3個多月遷入單位。警方懷疑,張炳戀上其中一名已有丈夫及兒子的女死者麥瑞冰,張炳更曾多次示愛,要求麥與丈夫離婚,但女死者當是「傻佬」的胡言亂語,故未有理會,但卻經常被人借故碰撞非禮,心中早已感到不滿,並計劃兩家人一同遷出。
不准女戶主搬走 包租公動殺機
就在事發當晚9時許,麥女一家向張炳表明要搬走,有人威嚇只能讓男戶主帶同子女離開,不准麥女搬走,雙方因此發生激烈爭吵,有人因此動了殺機。
死者親人其後到紅磡公眾殮房認屍,目睹全部死者被燒得不似人形的慘狀,莫不掩面痛哭,有死者的高齡母親因傷心過度,多日食不下咽,終日以淚洗面,並表示要跳樓自殺。由於死者皆有親屬關係,因此有親人希望將9人一同殮葬,另因死者慘被火燒死,家屬不想死者再被第二次火燒,希望政府撥出墳地,土葬死者。
身穿睡衣上庭 被枉死鬼魂折騰纏擾
3月11日,警方蒐集好充分的環境證據,落案起訴張炳縱火及謀殺罪。他首次現身法庭時身穿睡衣,神情頹喪雙手發抖,並在犯人欄內狂嚎,不時自言自語,兩度高呼「好驚」,似乎在殺人後一直被枉死鬼魂折騰纏擾。
直至同年12月案件正式在高等法院開審,雖然火場內全部人被燒死、亦無目擊證人,但主控檢察官申述案情時,提出數點環境證供,證明張炳確實與案有關。包括張炳在警誡中承認火警時他在場,而災場單位大門被人從外反鎖。另外亦有死者親友案發當天曾探訪,證實騎樓鐵籠逃生口並沒有木板釘封,但火警後卻發現該逃生口被人釘封。
沒有證人 環境證據成關鍵
而最重要的是被告在火警前曾將一包內含屋契及現金的包裹交給親戚保管,而用來包裹的報紙正是案發前一日出版,種種證據顯示,張炳與案件有密切關係,更是有計劃行事。1975年12月23日,高等法院結案陳詞時指被告犯案動機難明,僅僅因憤怒便謀害了9屍10命,行為令人費解,相信真正的動機只有被告自己才知道。
4男3女陪審團經退庭商議1小時15分後,一致裁定被告縱火及謀殺罪成,判處死刑。 一年後,張炳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原判或減刑。3名大法官組成的合議庭開庭聆訊,結果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直至1976年11月張炳改判終身監禁。
街坊:焦炭中看到被燒焦的屍體
30年後,年逾七旬的張炳被假釋出獄,不過9屍10命、兩口大好家庭慘遭滅門。時至今日,雖然裕民坊早已拆卸等候重建,但在裕民坊旁的建德大廈仍屹立觀塘,而火警慘案則一直埋藏在廈深處。
當年火警發生後,有街坊指不少火場內的焦炭和瓦礫,都被掉在大廈樓下的三角花園,等待清理。一度有人看見在焦炭中混燒焦的肢體。而火警發生後十多年,出事單位一直丟空無人居住,當年從遠處望入單位,仍可看到單位內被烈焰焚燒過遺下的焦黑痕跡。直至90年代該單位才被重新裝修。
2017年重返現場 住凶宅對面街坊:好驚!
記者於2017年12月重返9屍10命慘案的現場,由於大廈外牆早已翻油,從外表看來,上址已無留下任何火災烙印。上址樓高9層,並無電梯。 1、2樓為商住兩用,每個樓層設有滅火裝備。
而兇案單位,位於長長走廊的中間位置。據大廈住戶表示,該單位現時已易手並已租出,但在案發後多年間一直沒有人敢入住。另一位街坊陳太則住在兇案單位對面,並從長輩口中得知對面單位曾發生恐怖縱火謀殺案,她聽後亦深感害怕恐怖。惟命案在42年前發生,她相信今日知道此案的人不多。記者亦有到兇案單位家訪,住客表示對兇案並不知情,亦不願多談。
玄學家:屍體支離破碎 阻礙地縛靈輪迴
有玄學家表示,火劫死者屍體被燒得支離破碎會阻礙往生輪迴。由於非自然死亡,怨氣較大,亡魂有可能不知自己已死的事實,有機會徘徊生前租住或伏屍單位,成為地縛靈陰魂不散,再加上是滅門慘案,一家同死,怨念極重。
地縛靈是指,人死後活動範圍有地域限制,被束縛在該地的亡靈,因多有怨念不化,而成為惡靈,會留在世上。地縛靈不會無故傷人,只是要完成自己的心願,當心願了卻便會投胎。
如果單位現有住客希望住得安心,可燒衣紙或持法牌傍身,再於事發地點火化,用意透過衣紙內寫上的往生咒超渡亡靈;住客亦可持法牌或擺放觀音佛,當成作護身符,為冤魂解怨。但師傅強調,做人只要心安理得,陰魂都不會無故滋擾。如果地縛靈不是跟你有仇,但你反而主動招惹,反而有可能會激怒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