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知澳洲禁電動滑板車 華女被重罰2581澳元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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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女華人街上騎電動滑板車被重罰。(互聯網)
澳洲女華人Yuli日前因在悉尼街上騎電動滑板車,被當局以無牌駕駛電單車等罪名罰款2581澳元(約1.5萬港元)。Yuli表示「這輛車買來才670澳元(約3800港元),認為罰款過重,又指當局對電動滑板車的定義不清晰,事件引起熱議。
據Yuli憶述,當時她騎電動滑板車正等候過馬路,一名警員見狀要求她出示駕駛執照,「我拿出我的私家車駕照,可警察說不行,說這是不合規的駕照,一定讓我出示電單車駕照。」Yuli又指身邊不少朋友亦使用電動滑板車,但還是第一次因此而收到罰單。
從Yuli提供的罰單可看到,她共計被處以5項罰款,分別為首次無照駕駛罰款561澳元(約3183港元)、駕駛無保險電單車罰款673澳元(約3818港元)、駕駛無牌電單車罰款673澳元、在人行路上駕駛電單車罰款337澳元(約1912港元),和未戴頭盔駕駛電單車罰款337澳元。
當地法例將電動滑板車定義為「帶驅動滑板車」,不准掛牌上路,只能在私人場所使用,因此Yuli在公共道路上騎電動滑板車確實違反交通法例,但法律條文中並未清晰列明罰款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