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引《反外國干政法》 撤黃向墨居留權及入籍申請

201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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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取消黃向墨(圖)的居留權。(互聯網)
澳洲傳媒周二(5日)報道,內政部首度引用去年通過的《反外國干政法》,撤銷曾多次向工黨及自由黨捐款的中國富商黃向墨的澳洲居留權,及否決其入籍申請。目前身在海外的黃據報感到震驚,正爭取返回澳洲,但未知會否獲准入境。
《悉尼先驅報》引述匿名官員消息指,內政部趁黃出國期間通知他有關決定。據報當局用逾兩年時間審查黃的商人背景、他與中國共產黨在澳洲及中國的聯繫等,而今次是基於多項理由拒絕其入籍申請,包括參考他的品格審查,以及他接受澳洲安全情報組織(ASIO)等官員問話時的口供可信性。
知情人士透露,黃對澳洲政府的決定感震驚,已要求律師協助他爭取返回悉尼,但未知會否獲准入境,就算返回澳洲也很可能會被驅逐出境;黃亦可入稟法院挑戰內政部的決定,但料需時甚長。
黃向墨自2011年起與妻兒居於悉尼,曾多次向政黨及政治團體捐款,包括前工黨外交部長卡爾(Bob Carr)的智庫「澳中關係研究所」(ACRI),目前未知兩黨是否需要交還獻金。早於2015至2016年,ASIO已警告上述政黨,該些捐款可能跟黃向墨與中共的關係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