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居民主動撤離索賠 東電拒接受和解方案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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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縣居民指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令他們不能正常生活。
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2011年發生嚴重事故,至今仍未完成除污工作。52名居住在福島縣指定疏散區域外的居民,以輻射帶來不安導致精神痛苦為由,向東京電力公司索賠約9800萬日圓(約703萬港元)。惟東電拒絕福島地方法院提出的和解方案,將於2月19日判決。
數十名當時住在福島市及郡山市等6個市町的原告,以擔心健康受損而主動疏散,導致正常生活被剝奪為由,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東電向每人賠付110萬至900萬日圓(約7.9萬至65萬港元)。
法院的和解方案提出,對原告的個別情況酌情考慮,由東電支付損害賠償。有部分原告本打算接受和解方案,遭東電拒絕。東電早前表示,原告的居住區域一般不會發生健康受損情況,並無感到不安的理由,要求駁回原告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