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野生動物 7華人判監6至11年

202007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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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被告在法院外攝。
非洲馬拉維法院周二(21日)就一宗走私野生動物案宣判,9名中國人和馬拉維人因非法持有象牙、犀牛角及穿山甲鱗片分別被判監,其中7名中國人被判監6至11年。據了解,各被告是來自一個活躍於非洲南部的走私野生動物組織。
案情指,2019年3月,馬拉維警方與野生動物管理局於去年3月採取連串突襲行動,先逮捕該走私野生動物組織的13名成員,其後該組織的首腦林勻華(Yunhua Lin,音譯)也於3個月後落網。
被捕者中,林勻華及其妻張晴華(Quinhua Zhang,音譯)因非法持有犀牛角與槍械,被判監11年;2名中國籍被告因藏匿犀牛角遭判刑7年;另3名中國籍被告則因持有穿山甲鱗片及象牙被判6年刑期。而2名馬拉維人因非法擁有象牙及河馬牙,被判18個月有期徒刑。
馬拉維國家公園管理處官員庫姆奇德瓦讚揚這次判決是馬拉維和保護野生動物界的勝利。
在周二舉行的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汪文斌回應有關判決時表示,中國一向高度重視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嚴格履行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承擔的國際義務。中國政府對參與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非法貿易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對相關犯罪分子堅決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