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再被捕 美英政客表關注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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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韜文(左圖)關注黃之鋒(右圖)再次被捕。
香港警方昨日(24日)拘捕及落案起訴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指他涉嫌在去年10月5日在銅鑼灣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另違反《蒙面法》。英國外相藍韜文香港時間周五(25日)凌晨在社交網站貼文,稱關注黃之鋒再次被捕。美國參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亦在Twitter發文指,針對黃之鋒的指控顯然是出於政治動機。
藍韜文稱深切關注黃之鋒被捕,認為這是港府打壓社運人士的另一例子;他又稱中國和香港當局必須尊重港人受《中英聯合聲明》保障的權利和自由。
另一方面,英國國會「跨黨派國會香港小組」亦發表聲明,將黃之鋒今次被捕與《港區國安法》扯上關係。該小組譴責港府拘捕黃之鋒及以《港區國安法》對任何香港人作出追溯行動,又指《港區國安法》在今年7月實施(註:該法實際上是6月30日深夜11時生效),而港府卻追溯立法前9個月的事,是違反基本自由和誤解法律根本原則。
至於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國務大臣艾哈邁德(Tariq Ahmad)周五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致詞時,批評中方在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他說:「我們呼籲中國維護《中英聯合聲明》列明的權利及自由,尊重香港司法獨立,允許不受約束進入新疆,以及釋放所有被任意拘留人士。」
美國參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認為港府應該立即撤銷對黃之鋒的指控,批評中共正破壞香港的自治及法治。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奧則指,黃之鋒只因戴口罩就被捕,中共持續擴大打壓異見人士。魯比奧的黨友、參議員布萊克本(Marsha Blackburn)形容黃之鋒是自由鬥士,再因只是公開反對中共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