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限制打機時間 男生向縣政府索償

202010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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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同學不滿香川縣政府限制打機時間,提出訴訟。
日本香川縣高松市的一名17歲男高中生,認為該縣4月實施的兒童《網絡和遊戲依賴症對策條例》侵犯了憲法第13條保障的「幸福追求權」等方面,構成違憲,導致自身遭受精神痛苦,於是在高松地方法院提訴,向香川縣索賠總計160萬日圓(約11.8萬港元)。
涉及今次訴訟的條例,是全國首份限制打機時間的條例;它大致上列明,未滿18歲的人士玩遊戲每天不應超過60分鐘(學校休息日則不可超過90分鐘),使用智能手機的最晚時間,初中生以下設為晚上9點,其餘18歲以下人士為晚上10點。家長有義務努力制定規則並使孩子遵守,但條例沒有罰則。
男生及其母親入稟的起訴書稱,中央政府3月就該條例在國會答辯時指出,「防止遊戲依賴症而限制時間的有效性及科學依據尚不清楚」,因此條例的科學合理性並未得到認可;而即使合理性得到認可,父母和子女也有自由決定玩多長時間遊戲的權利,故此條例侵犯了憲法第13條保障的幸福追求權和自我決定權,過度限制基本人權、屬於違憲。
起訴書還主張,在新冠肺炎病毒蔓延的情況下,不能外出的孩子們比以往更加需要享有在家休息、休閒和進行文化藝術活動的權利。
提出訴訟的高中3年級男生姓涉,據稱他把有意將來從事電子競技相關的工作。他在訴狀中表示,該條例使他「無法在自己希望的時間玩遊戲,晚上10點以後不能和朋友用智能手機聯繫」。訴訟費用通過眾籌徵集,據悉已有1844人共集資約612萬日圓(約45萬港元)支持,超過了目標金額的500萬日圓(約36.7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