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伴侶申請移民簽證 英語不達標需上課500小時
澳洲政府前周二(6日)公布聯邦財政預算,當中將引入新措施,要求澳洲人的海外伴侶申請移民簽證時,需符合指定英語能力要求,或抵澳後需強制上英語課500小時。
署理移民部長塔吉(Alan Tudge)周四(8日)受訪時披露更多有關細節,指當局要求簽證申請人及其擔保人,必須擁有「能有效溝通水平」的英語能力。根據內政部定義,「有效溝通水平」指國際英語水平測試(IELTS)平均獲4.5分,或在其他英語考試獲同等成績。
塔吉並指,申請人在當局批出2年暫准簽證期間,毋須通過英語能力測試,但申請永久居留則必須先通過測試,或證明已「合理地努力」學習英文。如果未能達到要求,申請人需參加500小時政府提供的英語課程。
塔吉表示,澳洲有近100萬人因英語能力不足,以致無法找到工作或安穩地生活,有些丈夫甚至為了控制伴侶或妻子,而不想她們學好英語。新措施是希望保護這些伴侶,以及讓新移民盡快投入澳洲的生活環境。有關措施待國會通過後,將在明年底實施,而在此之前已申請伴侶簽證的將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