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明提交國會 要求Google等科企為轉載新聞付費

2020120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Google及Facebook等數碼平台,或將要為轉載新聞內容支付費用。
澳洲政府將於周三(9日)在國會提交法案,允許當地傳媒向Google及Facebook等數碼平台為轉載新聞內容索取費用,部分內容有別於今年7月提出的計劃草案。財長弗呂登貝格周二(8日)表示,這是一次重大的改革,形容是全球首例,備受世界矚目。
弗呂登貝格表示,政府將提出設立《新聞媒體議價法令》(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的法案,先交由國會委員會審議,將於明年由國會議員投票表決。根據法案,科技巨企將要與當地傳媒商討,支付多少新聞內容轉載費用;若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將由政府指定的仲裁人決定他們需要支付多少。
政府7月提出的草案原計劃,國營傳媒澳洲廣播公司(ABC)及澳洲公營廣播公司(SBS)的新聞若被轉載,不會獲科企支付費用,但法案最終決定把國營傳媒納入補償對象。另一與草案不同之處是,在Facebook旗下Instagram及Google旗下YouTube發布的新聞內容,不會受該法案影響。
弗呂登貝格形容,這是領先全球的全面法案,將有助確保數碼世界的規則能反映現實世界的規則,並最終保持澳洲的媒體版圖。他指出,Google佔網上廣告市場份額的53%,Facebook亦佔當中23%;對於Google及Facebook早前分別威脅在澳洲關閉搜尋器及禁止澳洲用戶在平台分享新聞,他強調這將是強制法令,所有科企必須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