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東區法院控罪一覽 華為涉轉手Skycom隱瞞關係

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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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涉利用多間子公司隱瞞其伊朗業務內情。
孟晚舟正式被美國司法部起訴,相關兩組罪名隨即曝光,金融涉騙指控由紐約東區聯邦地方法院審理,而民事指控由西雅圖聯邦地方法院審理。在紐約東區聯邦地方法院的起訴書中,列出華為涉詐騙美國及多間財務機構,謊稱與Skycom的關係,並將美國貨品轉售予伊朗,違反美國對伊制裁及試圖阻撓美方調查。
Skycom騙局●華為在2007年透過一家子公司擁有Skycom,子公司其後將其Skycom的股份轉移至另一家華為子公司,並謊稱Skycom是華為在伊朗的合作夥伴,而非隸屬華為的子公司。惟華為實際上擁有並營運Skycom,Skycom同時代表華為,在伊朗非法僱用至少1名美國公民。
起訴書引用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的《伊朗交易和制裁條例》(ITSR),即禁止出口美國貨品、技術及服務予伊朗及伊朗政府,指控華為隱瞞與Skycom的關係,以取得美國提供的商品及服務,支援其伊朗的業務,違反包括ITSR在內的美國法律。
詐騙財務機構指控●華為自2007年起多次向美國政府及多間財務機構及其分支作虛假陳述,表示華為並無違反包括ITSR在內的美國法例。華為也重覆向其中一家財務機構及其子公司表明,不會經其處理任何有關伊朗業務的交易,惟實際上部分交易經由紐約東區處理。
繼傳媒在2013年揭發Skycom涉售賣美國貨品予伊朗後,華為向公眾及多間財務機構否認與Skycom的關係,包括孟晚舟曾在2013年向其中一家財務機構主管作簡報,內容涉及4項誤導,包括華為在伊朗的營運符合美國、歐盟及聯合國法例、與Skycom只是正常生意合作、孟晚舟任Skycom董事只是協助華為了解Skycom財務、華為於敏感地區的分公司不會開設帳戶或作生意交易。
該機構在2017年決定單方面終止與華為合作,華為遂向另外3家財務機構拓展關係,並聲稱是華為主動終止合作,促使其中一機構的子公司同意向華為展開合作關係。
妨礙司法指控●華為及美國分公司在2017年留意到美國政府的調查,將知悉華為在伊朗業務的證人轉移至中國,並破壞及隱藏華為伊朗業務在美國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