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禁執法部門 用人臉識別技術3年

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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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右立憂慮人臉識別技術變成監控工具。(美聯社圖片)
美國加州州議會周四(12日)以大比數通過一項法案,禁止州及地方執法部門在法案正式生效後3年,透過隨身鏡頭對實時或事後拍攝的影片使用人臉識別技術。然而,警方仍可在向公眾披露的片段當中,使用有關技術模糊片中人的面容,以保障個人私隱。
州議會以42對18通過法案,並在同日交予州長紐瑟姆簽署,料於明年元旦日開始生效。提出法案的加州華裔眾議員丁右立表示,隨身鏡頭人配合臉識別技術使用或會破壞彼此互信,亦擔憂有關技術變成監控工具。
美國公民自由協會(ACLU)上月提到,人臉識別技術誤將26名州議員當作疑犯,其中包括丁右立。他一度質疑這項技術可能會導致警察把無辜的人錯認罪犯;又認為技術對非裔、拉美裔和亞裔美國人構成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