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維加斯禁露宿街頭 違者囚半年及罰款

201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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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於巿政府外抗議禁露宿街頭。(美聯社圖片)
美國拉斯維加斯周三(6日)通過法案,在庇護所還有床位的情況下,無家可歸者露宿街頭屬於違法行為。不少民眾於市政府外抗議立法禁露宿街頭。
當地媒體報道,拉斯維加斯政府9月25日提出該法案,法案周三表決通過。從周日(10日)開始,公職人員將對在市區露宿街頭的人發出警告,從明年1月1日開始,這些行為將被定為輕罪,可處以最高6個月的監禁和1000美元(約7800港元)的罰款。
支持者稱,該法案將使無家可歸者更安全,讓他們能更好地享受服務,同時也能保護那些受到無家可歸者影響的企業和居民。市長古德曼指出,拉斯維加斯的經濟依靠的是吸引國際遊客,這個法案並不完美,但至少是一個開始,已經討論了20年,現在必須取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