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指難民在美或被拘禁 裁定安全第三國協議違憲

202007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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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若在美加邊境尋求庇護,要向第一個抵達的國家申請。
加拿大與美國簽訂的《安全第三國協議》(STCA)要求,從美國赴加的難民若要尋求庇護,須先向美國申請。加拿大法院周三(22日)裁定此協議違憲,指出難民在美國有被拘留及監禁的風險,對他們而言美國不再是安全國家。
多個聲援難民的團體以及數名被加拿大拒諸門外的難民,就《安全第三國協議》提出訴訟,指在美國總統特朗普治下,美國不再是安全國家。加拿大聯邦法官麥克唐納(Ann Marie McDonald)裁定,該協議違反《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第7部分所賦予的權利。
麥克唐納表示,加拿大一旦將難民送往美國,難民遭當局監禁是可預見的結果,因此執行《安全第三國協議》是毫無理由地剝奪難民的自由。她亦強調加拿大不是一個「被動的參與者」。麥克唐納的裁決將暫緩6個月才生效,讓國會決定是否對裁決提出上訴或暫停執行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