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美更新制裁原因 指林鄭押後立會選舉損港人自由

202010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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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圖)對部分中港官員的陳述與財政部制裁名單不同。
美國財政部於8月初宣布制裁損害香港自治的11名中港官員,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美國國務院周三(14日)向國會提交的制裁名單報告中,列舉了其中10名制裁對象的「罪行」,減去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對部分人的陳述有別於財政部的制裁名單。
美國國務院在報告加入林鄭簽署《港區國安法》成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監督委員會工作。她亦引用緊急權力限制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包括押後原定今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一年。至於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報告提到在他領導下,警方在《港區國安法》實施24小時內拘捕10名民主派人士。
對於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美國國務院加入他於國安委首次會議制訂《港區國安法》第43條規定措施的相關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