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坐11年冤獄終平反 廖海軍:爸媽全家都無罪了

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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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海軍將亡故雙親的遺照放在法院前,下跪磕頭告知雙親全家無罪。(互聯網)
備受關注的河北唐山廖海軍故意殺人案周四(9日)重審,廖獲判無罪,儘管他早於2010年已經獲釋,但對於坐了11年冤獄的他來說,無罪判決才令他真正重獲自由。他上午聞判後,將當年被判包庇罪、同在重審中改判無罪的雙親遺照,擺放在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下跪磕頭,告訴父母全家都已經無罪。
宣判前夕,廖海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1999年兩名遇害的9歲女童屍體被發現後,警方調查了很久都沒有結果,直到有一天,警員到家中調查期間與其母發生爭執,「我媽本來就不心虛,吵架吵急了,就用餵豬的勺子打了一個警察一下,警察立刻就把我媽和和爸抓到了警車上,帶到了派出所。我出去玩去了,晚上回家的,一進門就讓警察給按住了,也帶到了派出所」。
被帶返派出所後,廖海軍被屈打成招,「他們(警員)打我打得受不了了,我就說是我殺的,現場也是我編的,說是在我家東屋殺的」;巧合的是,警員在他所說的「案發現場」發現血漬,於是認定是「第一案發現場」。隨後經DNA鑑定,血漬雖是廖的母親黃玉秀,但警方指不排除血漬中混有被害人的血,「這個鑑定就成為了給我定罪的證據之一」。
廖海軍表示,他曾聽父母說當天警員到家中時,用了很難聽的說話罵其母,因此她才動手打了警員一下,「上個月我媽去世,臨終前清醒的時候,我媽一直在後悔當初不該和警察吵架,更不應該用勺子打了那個警察一下」。
被捕、起訴,到送上法院受審,廖海軍憶述一審經過時說:「第一次開庭,我們一家三口喊冤,法院就把案子退回補充偵查了;第二次開庭,我們還喊冤,但是法官沒聽,然後就不讓我們說話了;隨後我們一家三口就都被判刑了,我判的是無期,我父母都是判得5年有期徒刑。」及至2010年,正在獄中服刑的廖海軍突被告知「你媽在監獄門口接你呢」,他形容當時腦袋「像被炸了一樣」,難以置信,直到被帶離監獄看見母親,「我才知道,我不是在做夢,我被釋放了」。
「我到現在還經常夢見監獄,夢見犯錯誤時被關禁閉用的小黑屋。」廖直言,11年的冤獄生活,至今依然無法忘記。他又稱,接着將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打算買個房子,讓我女兒生活得舒服一些,然後把剩下的錢給我女兒攢起來,將來她要上學、工作、嫁人,都要用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