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夠秤初中生持刀斬同學 學校冇符警無法立案

201810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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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男(箭嘴示)被擄到一處地方後,遭多人圍毆。(互聯網)
全球各地都有法例保護未成年人,但反而助長了不法少年為非作歹,將法律當成違法的「護盾」。廣西南寧市一名就讀友愛南路學校初中二年級的鄭姓男生,日前遭同級的李姓同學持刀追斬,惟因李男未夠16歲,校方無法將他「踢出校」,警方也無法就此立案。
周日(21日)下午,鄭男被同班的譚姓同學及李男等人擄到一個小廣場後遭圍毆。從網上流傳的短片可見,鄭男被4人拳打腳踢,期間還遭粗言穢語辱罵,其中一人拿拖鞋打他的頭,並說:「賓館的拖鞋,都給你拍爛!」
鄭男表示,上學期期末考試時,他和譚男發生口角,放學後譚男糾集他人在校外稱要打他,後被老師趕離,譚自此懷恨在心,並於周一與其他學友圍毆他。事發後,警方和校方介入,於周一(22日)找來譚男在內3名打人學生及家長進行溝通,譚男等人向鄭男道歉及寫下檢討書,而他們的家長也表示會賠付藥費。
然而當天沒有出席溝通會的李男,於同日下午趁鄭男騎車上學途中,持刀對其追斬,所幸沒有造成鄭男受傷。對此,校方一名負責人表示,李男是一名「問題學生」,父母離異,他經常強迫同學給錢,打架是常事,「班主任是女的,有時講他幾句,他都衝上來打她」。
該負責人還指,李男除了新學期開始幾天出現過,之後一直不見人影,由於李男未夠16歲處於義務教育階段,所以學校也不能將他開除,而且為保障鄭男人身安全,建議其家長接送其返學放學。
據了解,李男自稱是村中「老大」,且更多次因盜竊被警員拘捕,但因「未夠秤」只能將他放走。警方指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滿14周歲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未犯重大刑事案件是不追究刑事責任,所以鄭男被打無法立案,只能對打人者進行批評教育,然後聯絡監護人帶回家加以管教。不過聲稱身在外地的李男父親直言無法管教兒子,「不管了,隨便你們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