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私仇槍殺2人棄屍 魔警陳建湘一審判死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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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保護性頭盔的陳建湘出庭聽取判決。(互聯網)
湖南「魔警」陳建湘去年因瑣事槍殺兩人後潛逃,更被揭發擬定了一份有24人的「殺人名單」,案件轟動全國。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五(26日)對該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官指陳的罪行極其嚴重,即使他落網後有交代罪行,仍不足以從輕處罰,決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建湘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情指出,新化縣警察陳建湘與案中死者鄒恒、段新民,在多年前發生過糾紛後,一直懷恨在心。去年12月17日,他列出含兩人名字的殺人名單,同時寫好遺書,對行兇原因、後事等做了自述和安排。同月22日上午,陳以值班為由借用手槍,將鄒恒騙到新化縣山邊把他殺死,脅逼朋友幫忙棄屍。當天下午,陳再以相似的手法,將段新民騙到偏僻處殺害。
法院審理認為,陳建湘為洩憤報復槍殺兩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司法鑑定意見書摘錄了陳的親屬、同事、同學、朋友、目擊者等人的證言,以及醫院病歷資料、陳建湘的供述等,並詳細記載了陳的心理狀況、與死者的恩怨及作案經過。鑑定人員在庭上指陳雖患有抑鬱症,但在行兇時意識清楚,能夠理解自身行為後果,認定他在案中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故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由於陳建湘在被圍捕期間曾開槍自殺,醫院搶救時為其做了部分頭蓋骨摘除手術,法庭根據其身體狀況,為其專門佩戴保護性頭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