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性侵犯通街走 拆電子腳鐐失蹤20小時始落網

201901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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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公布潘男的外貌特徵,指其左手上臂有一個六角星紋身。(互聯網)
台灣台東縣男子潘俊皓因與未滿14歲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此前遭法院判刑半年。去年6月底他獲假釋後,須佩戴電子腳鐐接受管束,惟周四(10日)晚潘男破壞腳鐐後不知所終。台東地檢署隨即對潘男發布通緝令,並發照公布其外貌,潘男周五(11日)在宜蘭員山鄉落網。
檢方表示,潘男除涉性侵未成年少女外,也曾犯下盜竊、恐嚇等案。潘男假釋時,檢方認定他有高度再犯風險,因此用電子腳鐐監控其行蹤,並實施宵禁管制,限令他每晚10時至早上6時不得外出。
周四下午4時許,台東地檢署發現電子腳鐐信號異常,經查發現已遭破壞,並棄置在花蓮光復鄉大富火車站附近。檢方立即通報花蓮、台東兩地警方,發布通緝令緝捕潘男。據檢方公布潘男的外貌特徵,指其左手上臂有一個六角星紋身。而媒體拿潘男在Facebook上載的照片與檢方發布的通緝照比較,卻發現外貌差距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