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糾紛起爭執 台女慘遭潑硫酸毀容

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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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名女子因土地糾紛與人起爭執,慘被潑硫酸毀容。(互聯網)
台灣新北一名廖姓男子和林姓女友,因土地及房貸問題,與黃姓女子發生口角糾紛,廖男其後竟趁林女及黃女吵架之時,從旁潑灑硫酸,令黃女慘遭毀容及全身燒傷。台灣高等法院周三(16日)宣布,維持一審6年半有期徒刑的判決。
判決書指出,廖男與林女於案發當日,原本是要找黃女的老闆處理土地糾紛,沒想到在巷口先遇到騎電單車的黃女,因黃女和林女之間也有140萬(新台幣.下同,約36.2萬港元)的土地借貸糾紛要處理,因此攔住黃女並發生口角。
就在爭吵之際,廖男竟從車內拿出一瓶事先準備好的硫酸,並偷偷走到黃女背後灑出。廖男在潑灑時,自己也沾到濺出的硫酸,才到附近警局沖洗,並向警員自首。黃女就醫後,證實臉、頸、胸、背及四肢都有嚴重燒燙傷,即使其後做了多次清創和植皮手術,至今仍留下毀容和手部活動不良等後遺症。
法官表示,雖然廖男未有致黃女於死地,但預先準備好硫酸亦是有預謀犯案,一審時判其重傷害罪6年6個月;林女因攔住黃女的舉動,以強制罪拘役50天,可以繳交5萬元(約1.3萬港元)罰金代替。兩人不滿判刑上訴,惟被高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