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常用作官場賄賂 省政府出狠招規管

2019011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茅台酒近日常被用在官場送禮上。(互聯網)
長期以「國酒」自居的貴州茅台,近年常被用在官場送禮、賄賂上。針對有關情況,貴州省政府近日發布《關於嚴禁領導幹部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的規定》,對官員及其家人參與買賣、收受茅台,以及違規審批茅台經營權等作出規管。
規定要求,官員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嚴禁參與茅台酒經營活動;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獲取茅台經營資格、增加茅台銷售指標、倒賣茅台提供便利;違規審批茅台酒經營權;違規收送茅台;其他違規插手、參與茅台經營的行為。
規定又要求茅台酒廠建立「官員打招呼登記備案」制度,凡官員及其家人參與茅台酒經營活動,均須記錄在案;而存在違規情形的官員,則須在規定印發的1個月內向作專項報告,按要求進行整改。若未登記、無按時整改者,將被嚴肅追究責任。
內媒整理收受茅台的貪腐案例,最近一宗是河南前副廳級官員李新中的收賄案,他被認定收受578多萬人民幣(約681萬港元)的財物,當中接近一半是茅台,凡有求於他的企業老闆,每次都數十箱送茅台給他,李有時甚至只收茅台不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