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官醉駕撞死人後如常工作 法院:免受刑責

201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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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官前年醉駕後撞死人,惟事後法院判他免受刑責。(互聯網)
甘肅定西市隴西縣紀委監委周五(25日)公布11宗黨員醉駕的案例,當中一名該縣工商局幹部毛志堯前年因醉駕撞死一名清潔工人後,免受刑責。目前,毛男仍在隴西縣工商局工作,事件備受批評。
事發於前年9月,毛志堯醉駕期間將清潔工人宋某撞死。直至去3月,當地法院裁定毛男犯交通肇事罪,惟無需受刑事處罰;同月27日,毛志堯再受到留黨觀察一年處罰。至去年年尾,其政務被撤。不過內媒消息指,毛志堯目前仍在其所屬的機構工作。
有知情人士透露,毛男曾向死者家屬協商,最終賠償80萬元人民幣了事。不過當時審理案件的隴西縣法院刑庭庭長稱,毛有向死者家屬賠償,「但經辦法官不在,具體數額尚不明確。」事件曝光後,網民紛紛留言批評,斥「殺人不用坐牢,厲害厲害」,另有網民質疑一個縣官何來80萬元,認為他可能另涉貪。有網民痛斥「法若不法、國將不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