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前副主席受賄案開庭 被告認罪擇日宣判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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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向群(前排中)受賄、貪污、內幕交易案一審,白當庭認罪。(互聯網)
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31日)一審開庭公開審理內蒙古人民政府前副主席白向群受賄、貪污、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一案,白向群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絕不上訴,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指出,被告白向群由1999至2018年間,利用擔任共青團內蒙古區委書記、中共烏海市委副書記、烏海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烏海市委書記,中共錫林郭勒盟委書記及內蒙古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配置煤炭資源、開發地產專案、包攬建築工程和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共8515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約1.01億港元)。
另由2008至2012年,白向群利用擔任中共烏海市委書記、中共錫林郭勒盟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先後5次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折合共712萬多元(約848萬港元)。2010年10月至2015年2月,白向群從相關股票內幕資訊知情人員處非法獲取消息,並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指使他人買入上述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合共4256萬多元(約5070萬港元),非法獲利合共計1717萬多元(約2045萬港元),另洩露內幕資訊導致他人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買入上述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合共4308萬多元(約5131萬港元),非法獲利合共4052萬多元(約4827萬港元)。
庭審中,檢方出示了相關證據,白向群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白向群進行了最後陳述後當庭認罪。
另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發通報,稱中共山東省紀委、山東省監委日前對泰安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部長王永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經查,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