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令升級!深圳巴士站禁抽 電子煙納入規管

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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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自4年多前實施「最嚴控煙令」後,室內地方全面禁煙。(互聯網)
被稱為「最嚴控煙令」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實施4年多後,正準備推出「升級版」。根據近日公開徵求公眾意見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未來巴士站等露天地方將禁止吸煙,而新興的電子煙也會納入規管。
據了解,當前的「控煙令」下,全市禁煙場所主要在室內,惟巴士站等一些場所雖然屬於室外,聚集人群較多、等候時間長,為保護公眾健康,未來擬將公共汽車、長途客車、的士、地鐵、船舶及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區,一併列為禁煙場所,並規定地鐵站出入口外側5米範圍劃為禁煙區。
此外,近年備受青少年追捧的電子煙,也將受到規管。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的研究指出,打着「戒煙神器」之名攻佔市場的電子煙,同樣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有害公共健康,而全球多個國家及地區已經將電子煙納入管控範圍,當中浙江杭州上月對電子煙實施管控。
根據是次「升級版控煙令」的修訂,將擴大條例中所稱的「吸煙」概念,即使用電子煙或持有點燃的其他煙草製品,這意味着今後深圳禁煙場所不僅禁止點燃煙草製品和吸傳統捲煙,也禁止電子煙。
另針對現行控煙條例下,在禁煙場所吸煙且不聽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勸阻者,以「未經勸阻」為由逃避處罰的漏洞,修訂將「經營者、管理者勸阻」作為違法處罰的必要條件刪除。換言之,只要在禁煙場所吸煙,執法人員即時可處50元(人民幣.下同,約58港元)罰款並當場收繳;拒不改正或阻礙執法者,分別可處200元(約230港元)及500元(約580港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