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同婚法案二讀議決 反同聯盟控行政院瀆職
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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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聯盟成員到北檢告蘇貞昌瀆職。(宋江誠攝)
台灣同性婚姻法案周二(5日)在立法院逕付二讀(不經一讀審查,直接從二讀進行議決)。雖然國民黨、親民黨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但經院會民進黨團表決,全案通過。反對同婚的「下一代幸福聯盟」不滿行政院准用民法婚姻規定,認為違反公投民意,上午到台北地檢署控告行政院長蘇貞昌,涉嫌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公投案領銜人游信義提告時,批評蘇貞昌對同婚法案的說法是膚淺、有政治意圖、破壞倫理、衝擊下一代。該聯盟亦指,蘇貞昌因廢弛職務,令「婚姻限定在一男一女結合」的公投案雖已通過,卻未能依投票結果立法,使人民對公投制度的信心蕩然無存,向其提告。
這項同婚法案逕付二讀後,依規定將進入1個月協商冷凍期,若協商無共識,最快1個月後就可經表決三讀通過,趕在5月24日前公布實施,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