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福建搭快艇偷渡返台 稱經商失利無法出境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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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移送檢方偵辦。(中時電子報圖片)
一名陳姓台商周一(18日)晚上經福建廈門出海,乘搭快艇偷渡返台,在有「小金門」之稱的烈嶼鄉上岸後,被台灣的岸巡人員拘捕。陳某供稱經商失利,無法循正常管道返台。惟岸巡隊認為說法可疑,全案訊後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當晚7時許,台海巡署第12巡防區發現一艘可疑船隻自廈門塔埔開出,快速往東坑海域前進,當局即時調動執法人員趕往現場,全程監控目標。不久後,岸巡人員就在陸軍L34據點岸際拘捕陳某,以及駕駛快艇的王姓大陸船長。
王某供稱,他因想賺點「外快」,於是以1000元(人民幣‧下同,約1190港元)的收費,載陳某到塔埔漁民口中的「34」,但他不知實際地名。惟岸巡人員發現王某熟門熟路,加上在大陸自僱船隻出海,收費往往要7000至3萬元(約8330至3.5萬港元)不等,認為王某隱瞞事實。至於陳某自稱經商失利、返台無門,說法亦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