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連殺5人案 法院一審判兇手死刑

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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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判被告李鵬飛死刑。(互聯網)
備受內地關注的內蒙古「李鵬飛連殺5人案」,周二(16日)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搶劫、盜竊罪3項控罪依法並罰,判處被告李鵬飛死刑,另罰款1.1萬元人民幣(約1.3萬港元),李當庭表示不上訴。
事發於去年12月16日,李鵬飛與同在金川開發區水廠的合伙人劉繼廣,因經濟問題而發生糾紛,在爭執中將劉殺害。其後李鵬飛再赴死者的家殺害其妻子,並盗走手機。翌日,李鵬飛開車前往另一名死者潘高圖的住處,在升降機內持刀殺死潘的妻女後,進入其住宅殺死潘,再逃離現場。
警方當晚接報後,趕赴潘男一案的現場展開調查。翌日晚上將李鵬飛捕獲,帶回案發現場重組案情,李坦承一共殺了5人,包括劉繼廣夫婦,警方才揭發另一宗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