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人涉販賣運輸90公斤冰毒 4主犯被判死刑

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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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眾被告在庭上聽取法院宣判。(互聯網)
近日多地法院對涉毒人員作出重判,藉此震懾毒販。湖南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16日)上午就一宗特大販賣、運輸毒品案進行一審宣判,18名被告中,4人被判處死刑、5人被處死緩,另有4人被判囚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何海波、黃正坤及陳飛躍自2017年7月至9月共計3次向李再高、李冕偉、張樹林及黃正坤合共購買約90公斤、俗稱「冰毒」的甲基安非他命,並由蔣仲躍及廖松林負責運輸及販賣。直到毒品由廣東運返邵陽市後,何、黃、陳出資按比例進行分配,再夥同其他被告一起販賣。
法院認為一眾被告違反國家毒品管理規定,販賣及運輸毒品,且涉及的毒品數量巨大,黃正坤、何海波、李冕偉及陳飛躍為案中主犯判處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張樹林、蔣仲躍等5人判死,緩刑2年執行;餘下9人分別被判處10年至無期的不等刑期。
該案宣判後,被告如不服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後翌日起10天內,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