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婚專法三讀通過 同性伴侶可登記結婚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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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地區。
台灣的同性婚姻專法草案,周五(17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成為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專法列明,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下周五(24日)生效。
立法院周五早上11時,開始審理全名為「司法院釋字第708號解釋施行法」的法案,共有27條。關於立法目的、定義與成立關係方式等關鍵條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在會上曾作文字微調,提出再修正動議,爭取國民黨立委支持。最終法案僅3個多小時完成三讀,比外界預料的早。
法案內容包括,婚姻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同性配偶擁有合法財產繼承權、醫療權,但同須遵守單一配偶相關權利義務等。至於陸港澳同性戀人士能否在台灣註冊,法案未有列明,但陸委會曾稱會考慮擬定特別條款或專案處理。
不少民眾響應同志團體號召,當天在立法院外聲援和直擊投票結果。主辦單位聲稱現場有超過四萬人。當立法院長蘇嘉全下午3時許宣布法案通過,場外民眾爆出歡呼聲。民眾楊小姐對東網記者表示,同意草案通過,認為無論男女,每人都有和相愛對象生活及自決婚姻的權利;有民眾則覺得,允許同婚實與絕大部分民眾意願相違。
學者林燕卿接受東網記者專訪,認為同婚獲法律保障,能給同志得到如異性婚姻一樣的實質權益,值得可喜,接着是教育民眾包容和接納同婚;學者黃奎博稱,草案通過明顯是民進黨強力動員,旨在為明年總統大選拉攏年輕族群選票。
目前全球有超過20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大部分為西方國家,包括荷蘭、比利時及德國等,令這項法案受中國大陸及外媒關注。「台灣同性戀合法」標籤登上微博熱搜榜,閱讀次數逾1億次。美媒彭博社分析指,台灣當局在距離總統大選尚有8個月之際審議該法案,反映台灣社會對相關議題取向分裂,因一般而言年輕人較支持,宗教團體及年長選民則持反對態度;並形容蔡英文總統為同婚專法賭上了政治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