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屋劫殺一家五口 殺人魔押赴刑場伏法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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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兩次審訊,法院維持對劉晨鵬的死刑決。(互聯網)
陝西西安市早年發生的入屋劫殺案,造成包括一名3歲男童和僅出生45天的女嬰在內共5人死亡,涉案兇徒劉晨鵬被判處極刑後,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周四(16日)經驗明正身後,將其押赴刑場伏法。
法院審理查明,失業多時的劉晨鵬因沒有收經濟收入,遂於2016月24日下午5時許,經預謀、偽裝和攜帶犯案工具,潛入雁塔區一屋苑的單位,強迫王姓婦人說出銀行卡密碼後,將她和其母及家姑捆綁在餐椅,再用膠紙封口離去,並於翌日凌晨1時許,提取了王婦銀行帳戶內1.8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05萬港元)。
劉晨鵬隨後折返,開門後看到王婦已掙開嘴巴正在呼救,於是用極其殘忍的手段,將一家五口殺死後離去。劉先是乘搭的士到西安火車站,期間將犯案工具扔掉,又更換服飾變裝,再分2次提取王某帳戶內共3.25萬元(約3.7萬港元),輾轉逃往他地後,於同年7月2日落網。
西安市院去年2月11日一審認為劉晨鵬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兩罪並罰判處死刑;劉不服上訴,經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維持原判,依法上報最高法院覆核並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