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洩私憤鬧市持械殺人 男子被判死刑

201906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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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紀業(黃圈示)被判死刑。(互聯網)
北京男子朱紀業去年在西單大悅城持械傷人,致1人死亡、14人受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案件周四(13日)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情指出,朱紀業去年2月11日下午1時許,為發洩個人不滿情緒,持械前往西單大悅城,先後追逐擊打、砍傷一間餐廳的顧客及工作人員,並挾持人質與警員對峙。
法院認為,朱紀業為洩私憤,事先預謀踩點、準備作案工具,於公眾場所殺害無辜民眾,構成故意殺人罪,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