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15人重大涉黑案終審宣判 3主犯死緩並限制減刑

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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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一審宣判現場。(互聯網)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周五(14日)對惠州15人涉黑組織作出終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處嚴少亮、陳輝、張家寶等3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對首要分子嚴少亮限制減刑;另判處3人監禁20年,其餘9人被判監2年至17年。
該案是全國掃黑辦重點督辦案件。法院經審理查明,1990年代初,黃榮輝放高利貸,嚴少亮等人參與經營,陳輝等人負責「追數」;還在惠州市惠城區開設娛樂城,經營歌舞廳、遊戲廳等,並在遊戲廳中設「啤酒機」賭檔,黃榮輝等人以娛樂城和典當行為依托。
2000年6月,黃榮輝死後,嚴少亮接替組織、領導該組織,通過開設賭場、放高利貸、強攬工程等手段不法牟利,多次犯下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罪,致4死8傷。廣東高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