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及當惡勢力保護傘 市公安局前副局長法辦

2019071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何春霞因涉嫌受賄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互聯網)
內地展開掃黑除惡行動以來,「保護傘」除之不盡。江西省紀委監委周三(10日)通報,新余市公安局黨委前副書記、副局長何春霞,充當惡勢力「保護傘」,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及公職(雙開),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經查,何春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縱容、默許配偶利用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縱容涉惡活動,充當惡勢力「保護傘」,洩露幹部選拔任用尚未公開事項,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江西省紀委、江西省監委指出,何春霞身為政法幹部,執法犯法,甘當惡勢力「保護傘」,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決定對其「雙開」,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一併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57歲的何春霞,江西上高人,2002年之後先後擔任新余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副局長等職,今年1月出任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惟履新3個月後,省紀委監委發布通報,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
江西政法系統最近成為反貪腐的重點打擊範疇之一,何春霞被通報「雙開」的同一天,萍鄉市公安局前副縣級退休女幹部劉百羽,亦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取消退休待遇。從劉履歷可見,她長期在市公安局任職,官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委;市紀委監委調查後發現,劉個人及通過親屬違規收受禮金,並利用職權非法侵吞公共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