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期非法捕撈360噸螺螄 34人被拘

201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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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查扣多艘涉事船隻。(互聯網)
江蘇無錫市警方近日公布成功破獲一宗特大非法捕撈案,34名疑犯在一個月時間內,在太湖水域捕撈360噸螺螄,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警方表示,今年3月下旬,發現在太湖附近水域的一些碼頭周邊經常有大量螺螄交易,由於當時正值禁漁期,因此判斷為一宗非法捕撈案;警方隨後聯同當地漁政部門展開行動,摧毀該違法捕撈組織。經查,疑犯於今年4月至5月,多次進行非法捕撈螺螄,獲利超過70萬元人民幣(逾80萬港元)。
警方表示,疑犯所使用的是嚴禁在漁業捕撈中使用的「底拖網」方式,即是將網兜貼着湖底的淤泥往前拖行,將水底的貝類、軟體生物一網打盡。根據內地相關刑法規定,在禁漁期使用禁止的方式或工具非法捕撈,可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罰金。
另無錫市生態環境局太湖水污染防治處羅姓處長擔心,由於人為原因,一些氮磷污染物進入湖泊會出現富營養化,導致藍藻之類的浮游植物爆發,加上過度捕撈螺螄將令太湖的生態失去平衡,影響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