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重審孫小果案 受查增至20人包括公職人員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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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小果出獄後在當地經營夜店。(互聯網)
雲南昆明黑社會組織首腦孫小果,21年前因強姦、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多罪併罰,被判死刑。他卻憑着「警二代」的身份得以死裏逃生,出獄後明目張膽「重操舊業」,在當地經營夜店。該省掃黑辦周五(26日)通報,指案件查辦工作取得新進展,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依法對孫小果一案啟動再審。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1998年對孫小果判處死刑,翌年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其死刑,緩期2年執行。至2007年,該院再審改判孫有期徒刑20年。不過法院認為,該院的再審判決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確有錯誤,應當予以再審,並在再審過程中對二審判決一併審查。
通報指,孫小果被判死刑後實際服刑12年零5個月。2018年7月,孫在李某邀約下,先後組織楊某光、馮某逸等7人到昆明官渡區一家卡拉OK,對王某濤等人進行毆打,致王某濤重傷二級。法院於今年3月決定逮捕孫小果後,警方隨即對孫在2010年4月刑滿釋放後涉嫌違法犯罪全面開展偵查,發現他及其團伙先後有組織地實施了聚眾鬥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涉嫌黑惡犯罪。
通報又提及,孫小果案被查涉案公職人員、重要關係人已增至20人。其中在案件2007年的再審中,受孫小果之母孫鶴予、繼父李橋忠所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梁子安、田波涉嫌徇私枉法、受賄等嚴重違紀違法,二人分別於今年5月及6月被採取留置措施。另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等4人因違法幫助孫小果減刑,近日也分別被採取留置措施。
此外,省掃黑辦澄清網上有關孫小果家庭背景的傳聞,與當局掌握的情況不符。全國掃黑辦也強調已將孫小果案列為重點案件,實行掛牌督辦,並指案件不管涉及到甚麼人,都將堅決一查到底,決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