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殺人釀3死包括1警員 兇徒認罪擇日宣判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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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某(中)在庭上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互聯網)
山東青島市玉姓男子早前為私怨報復行兇,造成包括一名警員在內3人死亡、2人受傷。玉某周三(14日)上庭受審時,對於被控故意殺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表示認罪。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擇日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玉某在劉某負責的青島一公司工作期間,因瑣事對其產生不滿, 萌生殺害對方報復的想法,並購買刀具準備犯案。今年1月15日,玉某與張姓同事發生爭執,在廠房內持鋼管朝其面部、左頸多次擊打,再用膠紙將張某的口鼻纏繞致其死亡,之後將屍體藏於廠房的一處牆身夾縫。
同月18日,玉某乘坐劉某的車時發生爭執,手握磚塊擊傷後者頭部後,再朝對方胸腹部、背部連刺多刀及割喉,致劉某當場死亡,玉某持刀逃離現場。同日晚上,玉某潛回公司,縱火焚燒廠房。至翌日凌晨,警員包圍玉某藏匿處時遇反抗,期間警員別立福的胸部被刺數刀及割喉致死,玉某同時刺傷2名警員,最終被制服帶走調查。
公訴機關認為玉某故意殺人,造成5人傷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及充分,依相關罪名追究刑事責任。玉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